本書按照行政法的基本內容設計體系結構,共分8章,即行政法導論、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其他行政行為、行政程序、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在每章中,作者精選若干案例。每個案例由案情介紹、法律問題及法理分析三個部分構成。法律問題部分對該案例所涉及的主要法律問題予以提示,法理分析部分對該案例所涉及的法律問題,依據行政法原理和行政法律規(guī)范進行系統(tǒng)深入的剖析。編寫說明自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作為重要法律部門的行政法獲得了勃勃的發(fā)展生機和廣闊的發(fā)展空間。除各個行政管理領域分別制定了比較健全和完善的規(guī)范和調整該領域的行政法律規(guī)范外,還制定了統(tǒng)一適用于各行政管理領域的法律規(guī)范。如1989年由全國人大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1990年由國務院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條例》,1994年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1996年由全國人大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1997年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jiān)察法》,1999年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等。一些重要的行政法律規(guī)范也正在醞釀草擬之中,如行政許可法、行政收費法、行政程序法。1982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試行)》第3條第2款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適用本法?!蓖瑫r,130多個單行法律、法規(guī)具體規(guī)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范圍??梢哉f,從此時起,我國的行政訴訟制度開始建立起來。從1988年起,各地人民法院開始陸續(xù)建立行政審判庭。特別是,1989年4月4日全國人大通過了我國第一部行政訴訟法(該法從當年10月1日起實施),該法的通過和實施標志著我國行政訴訟制度比較完善地建立起來。人民法院依據上述實體規(guī)范和程序規(guī)范,審理了大量的行政案件,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和監(jiān)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本書試圖通過對一些行政案件的法理分析,一方面從一個側面闡述行政法上的基本原理和我國的基本行政法律制度,另一方面注重培養(yǎng)學生對實踐中發(fā)生的行政案件進行分析、思考并從法理上去解決問題的能力,以提高法學專業(yè)學生的綜合素質。本書在編寫過程中,參考了一些已經公開出版或者刊登的行政法案例,對這些案例的收集者,表示衷心的感謝。本書是為配合行政法教學而專門編寫的案例教材,編者所做的案例評析是一種學理解釋,這一點亦請讀者注意。本書寫作分工如下:莫于川(重慶市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法學博士):第一章行政法導論;胡錦光(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第二章行政許可、第七章行政訴訟;牛凱(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講師、法學博士):第三章行政處罰、第六章行政程序;余凌云(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副教授、法學博士):第四章行政強制、第五章其他行政行為(行政合同部分);劉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在職博士):第五章其他行政行為(除行政合同外);馮軍(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法學博士):第八章行政賠償。編著者200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