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該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逗贤ā肥且脏囆∑嚼碚摓橹笇?,堅持從中國的實際出發(fā),并借鑒國外有益經驗而制定的。這部統一的、較為完備的合同法注意保持法律的連續(xù)性和穩(wěn)定性,以原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為基礎,同時吸收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行之有效的有關合同的行政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總結實踐經驗,加以補充完善而成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律。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是經濟關系的合同化,在幣場經濟中,合同是連接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最重要的紐帶,與公司、企業(yè)的生產經營和人民群眾的生活密切相關。它將在我國改革開放和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維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正常秩序,促進國內經濟、技術和對外經濟關系的發(fā)展,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yè)的順利進行,發(fā)揮著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