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介清,男,生于1954年2月,土家族,刑法學博士,湖北省咸豐縣人,現任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在部隊服役期間,先后任班長、偵聽員、參謀;轉業(yè)以后先后擔任湖北省咸豐縣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檢察員,起訴科科長,咸豐縣新場鄉(xiāng)鄉(xiāng)長。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學院總務處主任、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fā)區(qū)檢察院檢察員,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1986年10月取得武漢大學法學專業(yè)??莆膽{年10月,取得律師資格證書;1993年7月,取得武漢大學刑法學碩士學位,1997年8月,取得武漢大學刑法學博士學位。從1992年10月以來,在省級以上刊物發(fā)表法學學術論文二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