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法學文庫”總序1
序章本書的方法.內容構成及意義3
第一章日本民事訴訟案件處理流程的實例1
一.訴的提起1
二.被告的答辯4
三.第一次口頭辯論期日7
四.原告的書面準備與被告的證據提出9
五.用于準備的口頭辯論期日11
六.文書提出命令的申請12
七.現場的實地查看與準備程序的繼續(xù)14
八.被告的準備書面與裁判所的正式釋明16
九.最后一次用于準備的口頭辯論18
十.鑒定的申請與鑒定結論19
十一.第二次口頭辯論期日21
十二.和解期日23
十三.裁判所做出判決之前的內部協議25
十四.判決書27
第二章案件處理流程的程序法背景30
一.訴狀的記載內容30
二.受理起訴的程序32
三.案件系屬于訴訟后的裁判所活動34
四.答辯方式與第一次口頭辯論的功能35
五.準備程序的種類37
六.審理對象的形成40
七.證據的收集與證據申請43
八.審查證據的方式47
九.主要開庭期日與證人證言的聽取50
十.和解與判決52
第三章日本民事訴訟的基本結構56
一.“對抗·判定”的訴訟結構56
1.“結構”的概念56
2.“對抗”和“判定”57
3.“訴訟競技說”與“對抗·判定”結構60
二.“對抗·判定”結構與糾紛的妥善解決63
1.“對抗”與“判定”的反命題63
2.“糾紛妥善解決”的兩種狀態(tài)65
3.兩種糾紛解決形態(tài)的比較68
三.“對抗·判定”結構下訴訟的糾紛解決機制69
1.“對抗”與糾紛的解決69
2.“判定”與糾紛的解決71
3.“對抗·判定”結構的實體規(guī)范前提72
四.“對抗·判定”結構作用的復雜性74
1.“對抗·判定”結構對糾紛解決的負面影響74
2.“對抗·判定”結構與“正當性”.“效率性”概念75
3.結語77
第四章審判對象的形成:程序與實體78
一.審判對象形成的基本問題及一般原理78
1.問題的提出及其不同的層面78
2.原告提示的糾紛主題及其拘束作用80
二.訴訟標的理論83
1.多義的訴訟標的概念83
2.訴訟標的概念的兩個來源85
3.新舊訴訟標的理論之爭89
4.訴訟標的理論的新潮流95
三.作為審判對象的多種“案件事實”99
1.“主要事實”.“間接事實”.“輔助事實”和“背景
事實”99
2.實體法規(guī)范與作為“要件事實”的主要事實101
3.要件事實的主張責任及其分配103
四.辯論主義原則與案件事實的分類105
1.關于辯論主義原則適用范圍的判例105
2.對按照主要事實決定辯論主義原則適用范圍的
疑問109
五.案件“實體形成”的整體結構和意義112
1.關于其他案件事實的信息提供112
2.本章內容的總結114
第五章一審程序的展開過程117
一.程序進行樣式的分類及意義117
1.程序樣式的重要意義117
2.兩類不同的訴訟行為119
3.訴訟行為的書面與口頭方式120
二.口頭主義原則與開庭審理的口頭辯論期日122
1.“口頭主義”的歷史淵源和現實根據122
2.作為憲法原則的口頭主義124
3.日本民事訴訟口頭辯論程序的特征125
三.早期終結的案件流程及其程序進行樣式128
1.原告撤訴及當事人承認或放棄請求的場合128
2.有關缺席判決的程序設計131
四.日本民事訴訟程序進行樣式存在的問題與改善的
努力135
1.訴訟的拖延現象及其病理135
2.導致問題局面形成的多種原因139
3.改善訴訟拖延現象的動向142
五.新民事訴訟法中的程序進行樣式146
1.作為訴訟法修改重點之一的程序進行樣式146
2.三種準備程序148
3.加快程序進行的措施與幾種典型的程序
展開進路153
六.程序的職權進行主義原則與法官裁量的限界156
1.程序進行的靈活性與對法官裁量的限制156
2.職權進行主義的沿革和演化趨勢158
第六章證據制度與證明163
一.理論視角與基本概念163
1.證據的雙重性質163
2.有關證據的基本概念164
3.證據的層次與證明的階段性166
二.關于收集證據的制度169
1.當事人對證據的支配169
2.幫助當事人收集證據的程序174
3.書證的取得與文書提出命令177
4.取得證據的其他方法與違法收集證據問題181
三.證據的提出與審查證據的法定程序183
1.證據的提出與審查的一般結構183
2.申請證人作證與對證人證言的審查186
3.書證與物證的申請及審查程序193
四.作為法官心證形成過程的證明195
1.證明與法官的認識過程195
2.證明歸屬于法官認識作用的含義197
3.自由心證原則與證明的結構200
4.上訴審對法官心證的制約作用208
五.證明度與舉證責任212
1.什么是“證明度”212
2.對證明度的法律及實務上調整215
3.舉證責任的概念221
4.舉證責任的分配224
第七章調解制度與訴訟上的和解235
一.日本調解制度的一般情況236
1.調解制度的沿革236
2.家事調解與民事調解237
3.民事調解法的內容構成238
二.民事調解制度的位置及其程序特征239
1.調解的申請與調解委員會240
2.調解優(yōu)先原則與調解的強制性因素242
3.調解與訴訟在程序上的區(qū)別244
三.“調審分離”的制度設計與職權調解250
1.通過職權調解制度實現的調審分離252
2.糾紛類型與調解的適合性253
3.選擇調解的程序基準258
四.調解與訴訟上和解的關系262
1.調解與訴訟上和解的選擇262
2.訴訟上和解的兩個方面263
3.訴訟上和解的選擇與法官介入的程度266
五.訴訟與調解及訴訟上和解在規(guī)范適用上的差異269
1.調解與訴訟上和解的合法性問題269
2.民事實體規(guī)范的種類270
3.調解及訴訟上和解應遵循的規(guī)范272
4.審判規(guī)范與調解規(guī)范的區(qū)別及聯系273
第八章判定的形式:判決書與判例制度276
一.作為“判定”的判決276
1.“裁判”概念與判決的種類276
2.考察判決的理論視角278
3.為什么需要判決書281
4.一審判決書的樣式結構285
二.判決書內容的分析287
1.一般的記載事項287
2.案件事實的記載288
3.判決理由293
三.日本民事判決書的新動向300
四.判決書與上訴制度304
1.日本民事上訴制度的概況305
2.上訴制度的當事人救濟作用307
3.上訴審“統(tǒng)一法令”的功能309
五.上告審判決書與判例制度311
1.上告審的限制性上訴理由311
2.作為判例的上告審判決書:一個實例316
3.判決書的公布與判例的編纂322
六.附:判決書樣本(長期以來通用的傳統(tǒng)樣式)325
第九章判定的終局性:既判力與再審332
一.有關判定終局性的概念332
1.司法判斷的不可變性質332
2.判決不可撤回的自縛性334
3.判決的確定與對當事人發(fā)生的效力335
二.既判力337
1.既判力的概念及其意義337
2.既判力的本質論339
3.理解既判力的另一種路徑342
4.對既判力的功能性說明348
三.判決終局性的程序基礎與既判力根據論350
1.程序保障與判決不可變的性質350
2.既判力根據論的展開352
四.判決的終局性與再審制度355
1.日本民事再審制度的概況356
2.再審事由與“錯誤判決”358
3.從再審的角度看到的判決終局性365
五.既判力的客觀范圍366
1.既判力作用范圍的問題366
2.既判力客觀范圍與判決終局性368
3.圍繞既判力客觀范圍的爭論370
4.有關既判力客觀范圍的多種學說372
六.結語377
第十章少額訴訟制度379
一.少額.簡易程序的概念與功能379
1.大量處理日常性糾紛的需要與方便民眾接近
司法的課題379
2.訴訟審判制度的一般對應381
3.少額程序的概念與日本有關制度的沿革382
二.兩種思路與不同少額.簡易程序的比較385
1.美國各州的少額訴訟制度386
2.英國的少額訴訟程序393
3.大陸法系主要國家的少額.簡易程序396
4.少額.簡易程序的制度設計上的問題400
三.日本的新少額訴訟程序403
1.引進新少額程序的背景與有關法律規(guī)定403
2.新少額程序的一般流程及特征404
四.結語409
后記411
目錄
“清華法學文庫”總序1
序章本書的方法.內容構成及意義3
第一章日本民事訴訟案件處理流程的實例1
一.訴的提起1
二.被告的答辯4
三.第一次口頭辯論期日7
四.原告的書面準備與被告的證據提出9
五.用于準備的口頭辯論期日11
六.文書提出命令的申請12
七.現場的實地查看與準備程序的繼續(xù)14
八.被告的準備書面與裁判所的正式釋明16
九.最后一次用于準備的口頭辯論18
十.鑒定的申請與鑒定結論19
十一.第二次口頭辯論期日21
十二.和解期日23
十三.裁判所做出判決之前的內部協議25
十四.判決書27
第二章案件處理流程的程序法背景30
一.訴狀的記載內容30
二.受理起訴的程序32
三.案件系屬于訴訟后的裁判所活動34
四.答辯方式與第一次口頭辯論的功能35
五.準備程序的種類37
六.審理對象的形成40
七.證據的收集與證據申請43
八.審查證據的方式47
九.主要開庭期日與證人證言的聽取50
十.和解與判決52
第三章日本民事訴訟的基本結構56
一.“對抗·判定”的訴訟結構56
1.“結構”的概念56
2.“對抗”和“判定”57
3.“訴訟競技說”與“對抗·判定”結構60
二.“對抗·判定”結構與糾紛的妥善解決63
1.“對抗”與“判定”的反命題63
2.“糾紛妥善解決”的兩種狀態(tài)65
3.兩種糾紛解決形態(tài)的比較68
三.“對抗·判定”結構下訴訟的糾紛解決機制69
1.“對抗”與糾紛的解決69
2.“判定”與糾紛的解決71
3.“對抗·判定”結構的實體規(guī)范前提72
四.“對抗·判定”結構作用的復雜性74
1.“對抗·判定”結構對糾紛解決的負面影響74
2.“對抗·判定”結構與“正當性”.“效率性”概念75
3.結語77
第四章審判對象的形成:程序與實體78
一.審判對象形成的基本問題及一般原理78
1.問題的提出及其不同的層面78
2.原告提示的糾紛主題及其拘束作用80
二.訴訟標的理論83
1.多義的訴訟標的概念83
2.訴訟標的概念的兩個來源85
3.新舊訴訟標的理論之爭89
4.訴訟標的理論的新潮流95
三.作為審判對象的多種“案件事實”99
1.“主要事實”.“間接事實”.“輔助事實”和“背景
事實”99
2.實體法規(guī)范與作為“要件事實”的主要事實101
3.要件事實的主張責任及其分配103
四.辯論主義原則與案件事實的分類105
1.關于辯論主義原則適用范圍的判例105
2.對按照主要事實決定辯論主義原則適用范圍的
疑問109
五.案件“實體形成”的整體結構和意義112
1.關于其他案件事實的信息提供112
2.本章內容的總結114
第五章一審程序的展開過程117
一.程序進行樣式的分類及意義117
1.程序樣式的重要意義117
2.兩類不同的訴訟行為119
3.訴訟行為的書面與口頭方式120
二.口頭主義原則與開庭審理的口頭辯論期日122
1.“口頭主義”的歷史淵源和現實根據122
2.作為憲法原則的口頭主義124
3.日本民事訴訟口頭辯論程序的特征125
三.早期終結的案件流程及其程序進行樣式128
1.原告撤訴及當事人承認或放棄請求的場合128
2.有關缺席判決的程序設計131
四.日本民事訴訟程序進行樣式存在的問題與改善的
努力135
1.訴訟的拖延現象及其病理135
2.導致問題局面形成的多種原因139
3.改善訴訟拖延現象的動向142
五.新民事訴訟法中的程序進行樣式146
1.作為訴訟法修改重點之一的程序進行樣式146
2.三種準備程序148
3.加快程序進行的措施與幾種典型的程序
展開進路153
六.程序的職權進行主義原則與法官裁量的限界156
1.程序進行的靈活性與對法官裁量的限制156
2.職權進行主義的沿革和演化趨勢158
第六章證據制度與證明163
一.理論視角與基本概念163
1.證據的雙重性質163
2.有關證據的基本概念164
3.證據的層次與證明的階段性166
二.關于收集證據的制度169
1.當事人對證據的支配169
2.幫助當事人收集證據的程序174
3.書證的取得與文書提出命令177
4.取得證據的其他方法與違法收集證據問題181
三.證據的提出與審查證據的法定程序183
1.證據的提出與審查的一般結構183
2.申請證人作證與對證人證言的審查186
3.書證與物證的申請及審查程序193
四.作為法官心證形成過程的證明195
1.證明與法官的認識過程195
2.證明歸屬于法官認識作用的含義197
3.自由心證原則與證明的結構200
4.上訴審對法官心證的制約作用208
五.證明度與舉證責任212
1.什么是“證明度”212
2.對證明度的法律及實務上調整215
3.舉證責任的概念221
4.舉證責任的分配224
第七章調解制度與訴訟上的和解235
一.日本調解制度的一般情況236
1.調解制度的沿革236
2.家事調解與民事調解237
3.民事調解法的內容構成238
二.民事調解制度的位置及其程序特征239
1.調解的申請與調解委員會240
2.調解優(yōu)先原則與調解的強制性因素242
3.調解與訴訟在程序上的區(qū)別244
三.“調審分離”的制度設計與職權調解250
1.通過職權調解制度實現的調審分離252
2.糾紛類型與調解的適合性253
3.選擇調解的程序基準258
四.調解與訴訟上和解的關系262
1.調解與訴訟上和解的選擇262
2.訴訟上和解的兩個方面263
3.訴訟上和解的選擇與法官介入的程度266
五.訴訟與調解及訴訟上和解在規(guī)范適用上的差異269
1.調解與訴訟上和解的合法性問題269
2.民事實體規(guī)范的種類270
3.調解及訴訟上和解應遵循的規(guī)范272
4.審判規(guī)范與調解規(guī)范的區(qū)別及聯系273
第八章判定的形式:判決書與判例制度276
一.作為“判定”的判決276
1.“裁判”概念與判決的種類276
2.考察判決的理論視角278
3.為什么需要判決書281
4.一審判決書的樣式結構285
二.判決書內容的分析287
1.一般的記載事項287
2.案件事實的記載288
3.判決理由293
三.日本民事判決書的新動向300
四.判決書與上訴制度304
1.日本民事上訴制度的概況305
2.上訴制度的當事人救濟作用307
3.上訴審“統(tǒng)一法令”的功能309
五.上告審判決書與判例制度311
1.上告審的限制性上訴理由311
2.作為判例的上告審判決書:一個實例316
3.判決書的公布與判例的編纂322
六.附:判決書樣本(長期以來通用的傳統(tǒng)樣式)325
第九章判定的終局性:既判力與再審332
一.有關判定終局性的概念332
1.司法判斷的不可變性質332
2.判決不可撤回的自縛性334
3.判決的確定與對當事人發(fā)生的效力335
二.既判力337
1.既判力的概念及其意義337
2.既判力的本質論339
3.理解既判力的另一種路徑342
4.對既判力的功能性說明348
三.判決終局性的程序基礎與既判力根據論350
1.程序保障與判決不可變的性質350
2.既判力根據論的展開352
四.判決的終局性與再審制度355
1.日本民事再審制度的概況356
2.再審事由與“錯誤判決”358
3.從再審的角度看到的判決終局性365
五.既判力的客觀范圍366
1.既判力作用范圍的問題366
2.既判力客觀范圍與判決終局性368
3.圍繞既判力客觀范圍的爭論370
4.有關既判力客觀范圍的多種學說372
六.結語377
第十章少額訴訟制度379
一.少額.簡易程序的概念與功能379
1.大量處理日常性糾紛的需要與方便民眾接近
司法的課題379
2.訴訟審判制度的一般對應381
3.少額程序的概念與日本有關制度的沿革382
二.兩種思路與不同少額.簡易程序的比較385
1.美國各州的少額訴訟制度386
2.英國的少額訴訟程序393
3.大陸法系主要國家的少額.簡易程序396
4.少額.簡易程序的制度設計上的問題400
三.日本的新少額訴訟程序403
1.引進新少額程序的背景與有關法律規(guī)定403
2.新少額程序的一般流程及特征404
四.結語409
后記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