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男,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獲湖北財經學院法學學士學位;1984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學位;1984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學位;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赴美國密執(zhí)安大學法學院進修;1990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指定的全國惟一的民商法重點學科基地)。曾獲“中國有突出貢獻的博士學位獲得者”、“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北京市先進工作者”稱號,并獲中國人民大學第二屆吳玉章獎學金優(yōu)秀教學獎和第一屆中韓青年學術獎。主要學術成果:主編司法部本科統(tǒng)編教材《民法·侵權行為法》、《人格權法新論》、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民法》、全國律師資格考試指定教材《民法》以及多本本科、研究生教材和高級法官班教材,副主編司法部大專統(tǒng)編教材《民法教程》、《中國民法》;專著《違約責任論》、《公家權行為法歸責原則研究》、《司法改革研究》、《物權法論》、《合同法新論·總則》;合著《民法新論》(上、下冊)、《民法·侵權行為法》、《人格權與新聞侵權》;編著《合同法疑難案件研究》、《中國民法案例與學理研究》(四卷)等案例教材;發(fā)表論文集《民商法研究》(1至4輯)和學術論文六十多篇;翻譯、整理了數百萬字的外國民法資料,編印了兩本《外國民法論文選》。其中《民法新論》(上、下冊)獲北京市高等學校第二屆哲學社會科學中青年優(yōu)秀成果獎,高等學校出版社優(yōu)秀學術專著優(yōu)秀獎;《民法教程》獲司法部部級優(yōu)秀教材獎;《民法·侵權行為法》獲北京市第三屆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二等獎、第三屆普通高校優(yōu)秀教材獎;《人格權法新論》獲第九屆中國圖書獎;《侵權行為法歸責原則研究〉獲全國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二等獎;〈全民所有制企業(yè)國家所有權問題的探討〉一文攻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和政策研究優(yōu)秀成果二等獎;〈關于我國物權法制定中的若干穎難問題的探討〉一文獲“中國法治之路”青年法律論文二等獎。王利明教材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曲〉起草小組重要成員,目前正在進行物權法的起草與深入的理論研究工作。其負責的六項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已完成五項,成果受到廣泛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