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雙元,湖南新寧人,1927年9月10日出生,1955年畢業(yè)于武漢大學法律系?,F為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湖南師范大學終身教授,博士生導師。先后任中國國際私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行為法學會副會長,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法學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委員、仲裁員,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李雙元教授知識廣博,治學嚴謹,是我國改革開放新時期國際私法學的奠基人之一。自1979年調回母校以來,他一方面擔負著繁重的教學工作,言傳身教,誨人不倦,深受學生愛戴,先后為我國培養(yǎng)了數十名國際私法學碩士、博士,目前仍有近20名碩士、博士研究生求教于他的門下。另一方面,他潛心研究,在我國國際私法學這塊園地里,辛勤筆耕,著述達400多萬字。他先后出版了《國際私法(沖突法篇)》、《國際民事訴訟法概論》、《中國國際私法通論》等8本專著;主編了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材《國際私法》、全國高等學校教材《法學概論》及《中國與國際私法統(tǒng)一化進程》、《市場經濟與當代國際私法趨同化問題研究》、《國際經濟貿易法律與實務新論》等書。他還先后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等雜志發(fā)表了具有重大影響的學術論文數十篇。其中,《國際私法(沖突法篇)》被公認為中國系統(tǒng)研究沖突法基本理論和基本制度的第一部權威著作;他在《市場經濟與當代國際私法趨同化問題研究》等書中提出的"法律趨同化"理論,已得到了越來越多的學者的贊同和認可,并被廣泛運用于法學研究的眾多領域。去年末,李雙元教授又在國際私法趨同化傾向不斷加強的觀點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國際私法已發(fā)展到以構筑國際民商新秩序為己任的歷史新階段。他認為,國際法律新秩序包含三個層面,即國際政治新秩序、國際經濟新秩序和國際民商新秩序,它分分別由國際公法、國際經濟法和國際私法調整。李雙元教授的這一理論觀點的提出和展開,無疑將對國際私法學的研究,起到重大的革命性的推動作用。目前,他正在進一步從事這一課題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