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書分上下兩篇,上篇選編了筆者十多年來所寫的有關翻譯的十余篇文章,下篇則收集了筆者近一年多來為《中國翻譯》“翻譯自學之友”專欄所作的英譯漢練習。把這兩項內容編輯在一起,且分別冠以“理論探索”和“實踐探索”,乃是因為我相信“理論指導實踐,實踐檢驗理論”這個道理。翻譯作為一項思維活動,其最大的特點,就是“矛盾叢生”。比如,你想力求“忠實”,又怕引起“不美”,你想求“美”,又怕引起“不忠”;你想傳達“洋味”,又怕造成“洋腔”,你想避免“洋腔”,又怕喪失“洋味”;你想接近作者,又怕失去讀者,你想取悅讀者,又怕背叛作者……總而言之,矛盾重重,左右為難。解決這重重矛盾,大致有兩種途徑:一是重此輕彼,二是兩者兼顧。前一種做法可能省勁一些,也可能更“瀟灑”一些,但終究有違于翻譯的使命;實踐證明,只有堅持唯物辯證法,才能產生真正優(yōu)秀的譯作。因此,筆者認為,翻譯理論的核心問題是唯物辯證法。正是基于這一認識,筆者在這十余篇文章中,從1985年的《洋味與洋腔》,到1992年的《也談神似與形似》,到1996年的《翻譯的辯證論》、《關于我國翻譯理論建設的幾點思考》,到1997年的《引導學生樹立辯證的翻譯觀》,到1999年的《翻譯的異化與歸化》,都在試圖闡述翻譯的對立統(tǒng)一原則;特別是在《堅持辯證法,樹立正確的翻譯觀》一文中,較為系統(tǒng)地闡述了翻譯中應該正確處理的“十大關系”。有人讀后說:“你的道理說得都對,但是不是有些搞折中?”筆者的回答是,辯證法就是辯證法,決不可與“搞折中”混為一談。我們主張,對于矛盾的雙方,不可顧此失彼,或重此輕彼,而應統(tǒng)籌兼顧,統(tǒng)一權衡。這統(tǒng)籌兼顧也好,統(tǒng)一權衡也好,決不是“半對半”的對分,譯者所要選擇的,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居中點”,而是矛盾雙方都可接受的最佳“融匯點”。筆者在《翻譯的異化與歸化》一文中,對此說得比較具體。同樣的道理,“一分為二”的原則也可以用來指導翻譯的理論和實踐。以語言和文化的關系為例。本來,語言與文化是密不可分的,正如Lotman所說:“沒有一種語言不是根植于某種具體的文化中,也沒有一種文化不是以某種自然語言的自然結構為中心的?!比欢诜g中,譯者不僅要重視語言和文化相一致的一面,而且還要注意兩者之間有所差異的一面。語言是傳達文化信息的,因而往往含有本民族的文化色彩。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語言的文化內涵并非總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有濃厚淡薄之別的。在不同的語言中,有些言語的“共性”大一些,民族“特性”少一些,有些言語的民族“特性”大一些,“共性”少一些。認識到這一點,我們就可以把握翻譯的另一條原則:在“純語言層面”,可以進行必要的歸化,而在“文化層面”,則應盡量爭取異化。筆者在《翻譯的異化與歸化》和《文化與翻譯》等文中,都涉及了這一點。筆者認準了翻譯的辯證論,實踐中也盡量以此為準繩。近一年多來,我應《中國翻譯》編輯部之邀,為該刊的“翻譯自學之友”提供英譯漢專稿,更是在有意識地貫徹翻譯的辯證法。現(xiàn)在,我把在《中國翻譯》上發(fā)表的十篇拙譯,加上另外兩篇習作,放在“理論探索”之后,供讀者檢驗、批評。孫致禮199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