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幸福?如何才能得到幸福?這是古人和今人都極為關注的問題。西方世界形形色色的幸福論更是給古老的東方人帶來無限的遐想和巨大的誘惑。西方哲人對幸福問題的精辟論述和獨到見解,會使人大開眼界,并能幫助人們去尋求幸福的真諦。西方幸福論的發(fā)展歷史,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古希臘羅馬奴隸制時代的幸福論。這個階段的幸福論基本上分為兩類:一類是有明顯的、樸素的自然主義的特征,即把幸福問題同人們的現(xiàn)實生活、物質利益聯(lián)系起來,把幸福歸結為某一種或幾種能夠使人得到快樂的行為方式。另一類是具有唯心主義的特征。主要代表人物有柏拉圖、畢達哥拉斯、后斯多葛派和懷疑主義者等。第二階段是中世紀封建社會時代的幸福論。這個時期占統(tǒng)治地位的是宗教神學超自然主義的幸福論。宗教神學家們發(fā)展了柏拉圖在理念中追求幸福的思想,宣揚后期斯多葛派片面強調“理性”幸福的思想,完全割裂了現(xiàn)實生活同幸福的關系。第三階段是近代資本主義時斯的幸福論。這個時期的幸福論繼承了前兩個階段的思想內容,既有著自然主義的思想,又有著超自然主義的精神內容,而且隨著生產力的發(fā)展和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對兩者隨著生產力的發(fā)展和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對兩者都有了相當程度的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