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書的主要教學目的,在于提高法律人才的語言修養(yǎng)、閱讀古代法學文獻的能力,以及增長和培養(yǎng)學生寫作專業(yè)文書的知識和技能。為此目的,全書包括語法修辭與實用、訴訟文書寫作知識和古代法學文選三大部分內容。另附寫作知識述略和古漢語常識,以幫助學生提高寫作能力和閱讀古代法學文選的能力。這幾方面的內容,我們參考了原由法學教材編輯部統(tǒng)一組織編寫的《語文教程》一書,但每部分的體例和具體章節(jié)內容都有很大的改變。語法修辭部分所采用語法體系是在原暫擬語法體系的基礎上有所增補,特別是我們根據多年來從事法律語言的研究和教學所累積的經驗,增加了法律語言對詞語、句式的選用,法律語言應用中常見的錯誤與修改等專題,并大大擴展了法律語言的修辭知識。增強了語法修辭的實用性。再者,鑒于近年來各司法機關根據司法實踐的需要,都重新修訂了文書格式,增加了文書的品種,改進了對文書寫作的要求等情況,我們在訴訟文書部分,以全新的面貌,編寫了各司法機關的文書寫作知識,目的在于更有效地提高學生制作訴訟文書的實際能力。在古代法學文選部分,有些名篇是難于避免相同的。但為了使學生易于掌握,我們也增加了部分新的詮釋。此外,我們還選擇了數(shù)篇古代判詞,以便學生從中借鑒古代判詞的優(yōu)長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