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馬克思早就說過:我們僅僅知道一門惟一的科學,那就是歷史科學。我國史學界的前輩翦伯贊也認為歷史是科學的科學。法國人還喜歡說哲學就是哲學史。以上論斷是否經典姑且不論,但它卻從一個側面揭示了歷史學在一切學科中的重要地位。無論是社會科學或自然科學都有其自身發(fā)展的歷史,否則,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就個人而言,做學問不研究本門學科的歷史,成就再大,至多可以成為一名優(yōu)秀的工匠,卻不能成為底蘊深厚的學者,法律科學也不例外。故教育部一直將法律史學列為法學教育的主干課程。我國正處在深刻變革的社會轉型時期,客觀形勢要求我們要緊跟時代的步伐,不斷創(chuàng)新,這也是人類文化進步的表現(xiàn)。而創(chuàng)新的原動力從何而來呢?我認為主要還是來源于歷史自覺與文化自覺,而這種自覺正是建立在與歷史對話基礎之上的。克羅齊說,每當人類的精神發(fā)展到一個新階段時,他們就會請出墓室中的希臘人、羅馬人。這不僅是歷史經驗的總結,也是勸誡人們不應忘記歷史,應重視歷史。只有自覺地研究歷史,并從中汲取滋養(yǎng)自身的智慧,才能獲得前進中的批判力與創(chuàng)造力。希望教研室的青年同仁切莫妄自菲薄,而應以學習與研究法律史學為榮、為樂!你們的使命就是在前輩們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勇于求索,把握法制演變的軌跡,從制度上、學理上進行更全面更深入研究,不斷地揭示人類法制文明演進的規(guī)律和實質。只要持之以恒,定會碩果累累,為法律史學作出卓越的貢獻。本論集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法律制度史的研究,二是法律思想史的研究,三是民族習慣法文化的研究。每一篇論文都是作者精心思考、艱苦探索、勇于創(chuàng)新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