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采購管理》向我們介紹的這樣一套采購管理方式,與國內現(xiàn)在流行的采購方式是截然對立的。國內的許多企業(yè)、甚至是機關的對外采購,采用的是一種“包干”的方式:將采購的總金額或物品分成幾部分,每個采購人員專管某一筆錢或某一些物品的采購。這樣我們就往往可以聽到:某某人掌握著多少萬元的采購資金。這樣一來,某一個人就對某一筆采購資金的使用或某些物品的采購有了獨裁的權力,或最多再讓上級主管領導批一下,而誰都知道,這種“審批”多半都是沒有什么用處的過場。這樣一種采購管理是一種“畫地為牢”的“承包”式管理,它使采購權力實際上集中到了一個人的手里,秉承的是中國人古代的那種“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土皇帝傳統(tǒng),在用人上的基本思想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其結果是企業(yè)采購的效率極低,“吃回扣”之類的腐敗成了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