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一本書的寫作背景
(一)宏觀背景
(二)微觀背景
二中國現代民事審判的特性:政治性與社會性
三中國現代民事審判權的發(fā)展:與時俱進
四中國現代民事審判權運作與實踐的基本指導思想與最高理念:司法為民
五本書的體例構造與篇章安排
第一章中國現代民事審判權的指導思想及其實踐司法為民與"兩便原則"的與時俱進
一實踐先行之尷尬:指導思想的民事審判權構筑與實踐的困惑
(一)我國民事審判權構筑與實踐改革的路徑及其檢索
(二)我國民事審判權構筑與實踐改革的困惑及其解除
二司法為民:民事審判權構筑與實踐的基本指導思想與最高理念
(一)確立指導思想是構筑與實踐民事審判權"行動目驢和"行動方式"相統(tǒng)一的需要
(二)司法為民指導思想與理念的確立:"兩便原則"的遵循與運用
(三)與時俱進:"兩便原則"發(fā)展的必由之路
三司法為民思想指導下我國現代民事審判權的特質:服務型民事審判權的理論與實踐
第二章民事審判權的一般考察
一民事審判權的基本含義
二民事審判權的歷史發(fā)展
(一)國家前社會和專制社會的審判權
(二)君主立憲國家的審判權
(三)民主國家(司法國家)的審判權
三民事審判權的行使范圍與界限
(一)民事審判權之于刑事審判權的行使范圍與界限
(二)民事審判權之于行政審判權的行使范圍與界限
第三章民事審判權之事實認定權
一事實認定權的基本含義及其研究意義
(一)認定事實與適用法律的關系
(二)認定事實與適用法律之間的先后順序
(三)研究事實認定權的意義
二事實認定權的行使主體
(一)事實認定權獨立行使的法理分析
(二)事實認定權的行使主體
(三)法官認定事實的心理過程
三事實認定權的行使對象
四事實認定權的行使原則
(一)直接原則
(二)證據裁判原則
(三)公開原則
(四)獨立進行證明評價原則
五事實認定的構造
(一)當事人的主張
(二)當事人提供證據
(三)法官調查證據
(四)證明評價過程及原則
(五)事實認定的客觀化
六我國民事審判中事實認定權運行模式的構建
(一)兩種事實認定模式
(二)我國事實認定模式的自省
(三)重構我國事實認定模式的基本思路
第四章民事審判權之法律適用權
一法律適用權在兩大法系中的不同定位
(一)制定法審判體系中法律適用權的定位
(二)判例法審判體系中法律適用權的定位
(三)我國民事審判權構造申法律適用權的定位
二我國法院在民事法律發(fā)展方面的作用及所采取的方式
(一)向立法機關提供司法實踐經驗資源
(二)發(fā)布審判指導性文件
(三)對下級人民法院的請示作出批復
(四)通過公布典型案例擴大判決的外部效力
三我國民事判例制度的構建
(一)我國判例制度的發(fā)展及意義
(二)構建我國民事判例制度的必要性及其方法
(三)構建我國民事判例制度的可行性
(四)透選民事案例上升為民事判例的原則
四我國法院的法形成功能
(一)我國法院形成法的內容及形式
(二)我國法院形成法的特質及問題
五司法解釋的意義與實踐
(一)司法解釋的意義
(二)司法解釋的實踐
第五章民事審判權之訴訟程序指揮權
一民事審理程序的構造及訴訟程序指揮權的基本含義
(一)民事審理程序的構造
(二)訴訟程序指揮權的基本含義
二訴訟程序指揮權的類別及其行使的指導思想
(一)訴訟程序指揮權的類別
(二)訴訟程序指揮權行使的指導思想
(三)司法為民在訴訟程序指揮領域的具體化:法官對釋明權的行使
三訴訟程序指揮權各論及其行使
(一)審判程序啟動權及其行使
(二)案件管理權及其行使
(三)指定期日及期限權及其行使
四訴訟程序指揮權之具體行使主體及方式
(一)訴訟程序指揮權之具體行使主體
(二)訴訟程序指揮權的行使方式
五訴訟程序指揮權行使之保障
(一)對訴訟程序指揮權行使的制約與促進:當事人之申請權
(二)訴訟程序指揮權行使之內在保障:法官自由裁量權及其客觀化
(三)訴訟程序指揮權行使之外在保障:程序制裁權
第六章民事審判權運作與實踐的制度保障--民事審判制度的與時俱進及其改革
一民事審判制度的與時俱進
(一)與時俱進理論品質的解析
(二)民事審判制度的與時俱進
二民事審判制度的改革
(一)關于民事審判制度改革的理性思考
(二)民事審判制度的改革
三我國民事審判體制改革的組織及路徑
第七章民事審判權運作與實踐的環(huán)境保障——民事審判權運作與實踐的環(huán)境及其優(yōu)化
一當下我國民事審判權運作與實踐過程中環(huán)境保障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部門與部門及其改革措施之間缺乏必要的協調性,阻礙了民事審判權的高效與科學運作
(二)社會大眾現代司法理念的欠缺影響了民事審判權的有效運作和實踐
二民事審判權運作與實踐保障環(huán)境的優(yōu)化與周邊相關權力的協調
(一)民事審判權運作與實踐與黨委監(jiān)督權的協調
(二)民事審判權運作與實踐與人大監(jiān)督權的協調
(三)民事審判權運作與實踐與檢察監(jiān)督權的協調
(四)民事審判權運作與實踐與輿論監(jiān)督權的協調
三民事審判權運作與實踐理念環(huán)境的優(yōu)化社會大眾現代司法理念的培育
第八章民事審判權運作與實踐的倫理保障--法官職業(yè)道德及其懲戒
一法官職業(yè)道德的法理基礎
(一)法官道德與忠實于法律及遵從法律之間的關系
(二)判決是經過法官道德過濾后的法律
二法官職業(yè)道德的思想基礎
(一)以德治國的理論基礎及意義
(二)以德治國:法官職業(yè)道德建設的指導思想
(三)貫徹新"兩便原則",實踐以德治國,以人民滿意作為評價法官道德品質的最高標準
三法官職業(yè)道德的體系化及其保障
四保障司法公正
(一)司法公正的重要意義
(二)法官應當追求案件的實體公正
(三)法官應當確保案件裁判過程的公正性
(四)法官為維護司法公正應承擔的義務
五維護審判獨立
(一)法律是法官惟一的上司
(二)審判獨立對實踐依法治國方略的意義
(三)法官“維護審判獨立”職業(yè)道德的具體要求
六提高司法效率
(一)提高司法效率的必要性
(二)提高司法效率的基本要求
(三)提高司法效率的具體要求
七保持清正廉潔
(一)法官保持清正廉潔的重要意義
(二)法官保持清正廉潔的具體要求
八加強自身修養(yǎng)
(一)法官加強自身修養(yǎng)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
(二)對法官加強自身修養(yǎng)的要求
九遵守司法禮儀
(一)遵守司法禮儀的意義
(二)法官遵守司法禮儀的要求
十約束業(yè)外活動
為民服務型民事審判權理論體系的架構及其實踐--司法為民與新"兩便原則"的梳理與展開(代結語)
一司法為民基本指導思想及最高理念的確立
二新“兩便原則”具體指導思想的確立與展開
(一)新“兩便原則”具體指導思想的確立
(二)新“兩便原則”具體指導思想的展開
三為民服務型民事審判權理論的構筑與實踐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