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大全》構成著當代世界法律發(fā)展的最重要基礎之一,甚至完全可以說是最重要的基礎。呈現于讀者面前的這部譯著,首次將《民法大全》中的一卷完整地譯成中文,并且附有拉丁文原文。它最初由三部分構成,后來又增加了第四部分。第一部分為《法學原理》,這是由四篇內容構成的教科書,但其主要內容實際上是出自以前的教科書,特別是出自公元162年前后產生的蓋尤斯的《法學階梯》。第二部分,同時也是最重要的一部分為《學說匯纂》這是一部共分成50卷的法學匯編,內容均為出自所謂古典法學家之手的著述,主要是他們的評論、法律解答匯輯、法律問題匯輯及其專門論著?!睹穹ù笕返谌糠质恰秲?yōu)士丁尼法典》。這是自哈德良皇帝以來諸羅馬皇帝所發(fā)布的敕令的匯編,共分作12卷。不過,法典所采用的通常只是有關敕令中的重要段落。散會內容涉及到教會法,法律淵源和公務員法,私法和程序法,刑法和行政法。在前述第三部分立法于公元534年完成之后,尚有進一步的修訂和具體法律的補充,此即所謂新律,它們雖然未正式地匯編,但《民法大全》的的編纂者們后來將其作為第四部分納入這部立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