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制度是國家追訴犯罪的法律制度。隨著社會政治、經濟、科技的發(fā)展,以及各國法律文化的相互交融,我國公訴制度的社會基礎及價值取向發(fā)生了重大變化,傳統的公訴制度已難以適應社會發(fā)展的需要及修訂后刑事訴訟法所確立的控辯式庭審方式的要求,充分保障人權、維護公平正義和提高訴訟效率成為當然的司法要求。改革傳統的公訴制度,在總結我國實踐、借鑒外國公訴制度的成功方法的基礎上,以公正與效率為價值目標,建立同世界法制現代化進程相協調,但又充滿著濃郁中國特色的現代公訴制度,已成為我們所面臨的重要課題。為了探討這一司法改革過程中的重大課題,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檢察院進行了比較深入的公訴制度改革研究。2003年10月11日至12日,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中心、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檢察院在焦作市聯合主辦了“中國·焦作現代公訴制度學術研討會”,對公訴制度改革進行了專門研討。來自全國各地的專家學者、檢察實務界代表共130人圍繞現代公訴制度的概念、內涵、構建及其必要性和相關的職業(yè)公訴人、檢察指導偵查、量刑建議、證據展示、暫緩起訴等制度以及強化檢察監(jiān)督等問題展開了熱烈討論,發(fā)表了深刻見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學術界和司法實務界的廣。本書將提交研討會的論文和與會專家的發(fā)言匯編成冊,統一出版。這些內容涉及到了現代公訴制度的各個方面,希望能夠對致力于公訴制度研究的同志有所啟迪,對未來的司法制度改革有所裨益。由于時間倉促,水平有限,文中難免有不妥之處,還望讀者批評指正。最后,對為這次研討會提供幫助的同志,我們表示衷心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