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字》是霍桑的第一部長篇小說,一八五○年問世后,霍桑名聲大噪,成為當時公認的最重要的作家?!都t字》的愛情悲劇故事早已為大家所熟悉,其背景是一六五○年前后的波士頓,當時的居民是一六二○至一六三○年間來此定居的第一代移民。他們都是在英格蘭故土受詹姆斯一世迫害而抱著創(chuàng)建人間樂土的理想來新大陸的清教徒(即加爾文教徒),史稱“朝圣的教父”。清教徒在英國最初是反抗羅馬教皇專制、反對社會腐敗風氣的,他們注重理智,排斥感情,推崇理想,禁絕欲望;后來卻發(fā)展到極致,不但迫害異端,甚至連婦女在街上微笑都要處以監(jiān)禁,兒童嬉戲也要加以鞭答。一六五八年普利茅斯殖民當局制定的法律中就有這樣一款:凡犯有奸淫罪者,“當于袖上及背部佩戴布制AD二大寫字母,本政府治下若發(fā)現(xiàn)其未佩此二字母者,立即予以逮捕并當眾施以鞭刑?!笨梢姡斈觐敬诵呷枵咴笥腥嗽?,霍桑并非杜撰。全書的情節(jié)和人物緊緊圍繞著“紅字”而發(fā)展。人物之間的恩恩怨怨雖然寫得十分含蓄,但我們仍可看出,貝靈漢總督、威爾遜牧師、西賓斯老夫人和那位最年輕而唯一有同情心的姑娘這四個次要人物,分別是珠兒、丁梅斯代爾牧師、羅杰·齊靈渥斯和海絲特這四個主要人物的反襯或影子。而四個主要人物的個性更是在與“紅字”的關聯(lián)中得到深刻的揭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