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 民事訴訟的目的
一、緒言
二、兼子說之前
三、兼子說的構造
四、三月說的論法
五、新堂說的考察
六、井上(治典)說的主張
七、目的論的諸種層面
第二講 訴訟標的
一、訴訟標的論爭
二、訴訟標的論爭的影響
三、占有權、本權與訴訟標的
四、票據債權、原因債權與訴訟標的
五、訴訟標的論的動向
第三講 訴
一、訴的概念
二、訴的分類
三、形式上的形成訴訟
第四講 部分請求
一、提起部分請求的可否性問題
二、應當注意的事項
三、部分請求與時效中斷、過失抵消
第五講 重復起訴的禁止
一、禁止重復起訴的原則
二、票據訴訟的例外
三、抵消抗辯的規(guī)則
第六講 當事人的確定
一、確定標準的諸學說
二、基本立場的差異
三、具體例
四、表示的更正與任意的當事人變更
第七講 當事人能力與訴訟能力
一、當事人能力
二、訴訟能力
三、辯論能力
第八講 訴訟上的代理
一、訴訟上的代理
二、法定代理人
三、任意代理人
四、法人的代表人
第九講 當事人適格
一、含義
二、一般給付、確認、形成訴訟中的當事人適格
三、法定的訴訟擔當
四、任意的訴訟擔當
五、存在對世效力場合與當事人適格
第十講 訴的利益
一、定義與概念
二、各種訴中共通性訴的利益
三、給付之訴的利益
四、確認的利益
五、形成之訴的利益
第十一講 辯論主義
一、辯論主義的內容
二、根據及機能
三、主要事實與間接事實
四、若干判例
五、釋明權與釋明義務
六、法的觀點的指出義務
七、真實義務與完全義務
第十二講 自認
第十三講 證明責任
第十四講 既判力
第十五講 反射效
第十六講 訴訟上的和解
法條索引
判例索引
事項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