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旭,唐吳郡(江蘇蘇州)人,生卒年月不詳。字伯高,官至金吾長史,故世稱張長史。喜飲酒,往往大醉后揮毫作書,或以頭發(fā)濡墨作書,如醉如癡,世人稱之為“張顛”,與李白、賀知章、李適之、李進、崔宗之、蘇晉、焦遂稱為酒中八仙。他精工楷書、草書,尤以草書稱著。他的書法得于二王,而又獨創(chuàng)新意。他得書法得之于“二王”而又能獨創(chuàng)新意。他的楷書端正謹嚴。規(guī)矩至極,黃山谷譽為“唐人正書無能出其右者”。若說他的楷書是繼承多于創(chuàng)造,那么他的草書則是書法上了不起的創(chuàng)新與發(fā)展了。韓愈說:“旭善草書,不治他技故旭之書,變動如鬼神,不可端睨。”杜甫在《八仙歌》中寫道:“張旭三杯草圣傳,脫帽露頂王公前,揮毫落紙如云煙。”他能把書法藝術升華到,用抽象的點線去表現書法家思想情感高度的藝術境界。在書法藝術中,他的字貌似怪而不怪,關鍵在于點畫用筆完全符合傳統(tǒng)規(guī)矩。可以說,他是用傳統(tǒng)技法表現自己的個性,而在書法上成了有創(chuàng)造力的無愧于自己時代的書法家。博大清新,縱逸豪放之處,遠遠超過了前代書法家的作品,具有強烈的盛唐氣象。他的傳世書跡除楷書《郎官石柱記》外,草書有《肚痛帖》、《古詩四帖》等,較為著名?!豆旁娝奶芳埍?,草書,寫在五色箋上,高29.1厘米,通橫195.2厘米,草書40行,計188字。前兩首詩是庾信的“步虛詞”,后兩首為謝靈運的“王子晉贊”和“巖下一老公四五少年贊”。原跡現藏遼寧省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