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斷:緒論什么是邏輯哲學?邏輯哲學,顧名思義,不僅與邏輯有關,而已與哲學有關。這一點顯然不難理解。但是,如果我們問如何有關,能不能說得清楚,大概就不是那樣容易的事情。不過,本書既然要圍繞這樣一個題目進行論述,就無法回避這個問題。因此我們首先就要談一談什么是邏輯哲學。在英文中,相應于我們這里所說的邏輯哲學一般有三個表達:一個是哲學邏輯(philosophicallogic),另一個是邏輯哲學(PhilosoPhyoflogic),還有一個是邏輯的哲學(logicalPhilosoPhy)。大概最早出現的是前一個,后兩個是后來出現的。從文獻來看,使用最多的是前兩個。因此這兩個術語值得我們認真考慮。關于這兩個表達,人們的看法是不一樣的。而且,即使是關于其中的某一個表達,比如第一個表達,人們的看法也是不一樣的。這些不同的看法,不僅表現出人們對邏輯哲學的不同理解,而且也反映出在以邏輯哲學命名的東西上存在的問題。這里,我們先介紹一下國內外與邏輯哲學這一概念有關的主要觀點和態(tài)度,然后再明確地闡述我們自己對邏輯哲學的看法。人們一般承認,羅素最早使用了“哲學邏輯”這個概念。但是,這個詞以及與它相近的詞“邏輯哲學”的頻繁出現卻是在進人60年代以后。在過去幾十年的時間里,不僅以“邏輯哲學”或“哲學邏輯”命名出版了一些專著和文集,而且還出版了幾份以它們?yōu)轭}的專業(yè)雜志。因此,至少從表面上看,邏輯哲學或哲學邏輯已經堂堂正正地進人人們的研究視野,成為人們研究的對象或領域。但是,如果我們仔細閱讀文獻就會發(fā)現,事情并不是那樣簡單。首先,人們對哲學邏輯或邏輯哲學存在著不同的理解,而巨至今也沒有形成一致的看法。其次,也有人承認哲學邏輯或邏輯哲學的提法有問題,但是為了某種目的和便利,仍然使用它。此外,還有人于脆簡單地使用邏輯哲學或哲學邏輯這些術語,但是根本不對它們作任何說明或解釋。在這三種情況中,應該說,第一種情況比較清楚,因為只要看一看不同作者的不同觀點,就可以明白其差異所在;而后兩種情況不太清楚。然而,盡管作者或編者沒有明確的說明,但從他們的具體論述或選編的文章,我們仍然可以大致看出或體會到他們的基本意圖和想法。因此,為了能夠比較清楚地說明什么是邏輯哲學,我們首先進行這兩項工作。第一節(jié)含糊的用法我們首先來看一些對哲學邏輯沒有進行具體說明或說明不太清楚的文獻。1967年11月10日一12日在英國倫敦召開了一個以“哲學邏輯”為題的學術討論會。兩年以后,與會論文結集出版,并且名稱不變。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會上宣讀和討論的文章外,文集又增加了幾篇論文,而所增加的第一篇文章就是戴維森的“真與意義”。這篇文章是語言哲學的重要文獻,剛發(fā)表不久,影響很大。由于編者沒有解釋,因此我們無法知道編者對“邏輯哲學”的理解?!罢妗睙o疑屬于邏輯研究的范圍,“意義”是不是屬于邏輯研究的范圍卻值得思考。把這篇文章與文集中諸如欣迪卡的“命題態(tài)度的語義”和馮·萊特的“論邏輯的規(guī)范和本體論”等論文放在一起,自然是把它劃人哲學邏輯的范圍。這種做法反映出編者對邏輯哲學采取一種非常寬泛的態(tài)度。1971年,普特南發(fā)表一篇論文《邏輯哲學》。文章分八節(jié),沒有開場白。第一節(jié)“什么是邏輯”,一上來就說:“讓我們首先問什么是邏輯,然后試圖看一看為什么應該有關于邏輯的哲學問題?!保≒utnam,1998,P.404)通過對幾條邏輯推理規(guī)則或邏輯定律的分析,普特南得出一個結論,邏輯推論規(guī)則或定律沒有什么太大的變化,邏輯學家對它們的看法也是一致的。這些是邏輯的主要部分,是“邏輯中‘永久的學說”’(同上,P.406)。但是在如何接受它們的問題上,邏輯學家們的解釋和態(tài)度卻是不同的。在這個結論的基礎上,他說:“顯然有一些與邏輯相聯系的哲學問題,而且至少它的一個理由也是清楚的,這就是:關于所有邏輯學家在某種程度上似乎普遍承認的一般原理,很難得到任何普遍接受的陳述。如果我們深究這個困難,那么與邏輯相聯系的更深的哲學問題就會變得更加清楚?!保ㄍ希┙酉聛?,他討論了唯名論和實在論之爭,邏輯和數學的關系,以及由唯名論所帶來的與集合論相關的一些問題。從他的文章可以看出,他所說的邏輯哲學,主要是指在邏輯的基礎上,對各種關涉邏輯...本書前言邏輯哲學就是對于邏輯的哲學反思,它不是哲學的一個分支學科,也不是哲學的一個流派。粗略地講,邏輯哲學是一些哲學家和邏輯學家對邏輯科學的哲學問題所進行的探討和發(fā)表的一些哲學看法。從國外的文獻來看,邏輯哲學究竟包括哪些內容并無定論,大致包括兩方面。一是關于邏輯這門科學的一般性哲學問題:邏輯的研究對象、邏輯的范圍、邏輯與其他科學的關系等等。二是邏輯研究自身及元邏輯研究中提出的哲學問題:某些邏輯概念的涵義問題、邏輯悖論的處理問題等等。本書論述的也是這兩方面的內容。全書由結論和正文九章共十部分組成,我們選擇這些內容主要基于兩點考慮。第一,(鑒于國內的狀況)我們想對國內邏輯界和哲學界介紹一下現代邏輯的一些最基本的概念和內容,尤其是澄清一些錯誤的概念和認識,因此在緒論和第一章等有關章節(jié)中加強了對國內一些主要觀點的討論,加強了對什么是邏輯和邏輯系統(tǒng)、什么是蘊涵以及悖論等問題的討論。第二,(也是從國內情況出發(fā))我們關于邏輯哲學的討論主要集中在一些最基本的內容上,但討論的水平應當是前沿的,因此在第二、五、六、八、九等章節(jié)中注意反映國外的新狀況、新理論、新熱點問題。我們認為,本書對與邏輯研究推理相關的問題提出了一系列解釋,可以使讀者了解國外邏輯哲學研究的主要狀況和問題,有助于在我國開展這方面的研究,也有助于深人理解邏輯與哲學的聯系,明白邏輯在哲學中的地位和作用。各章具體內容如下:1.緒論部分,由王路撰寫。本章論述什么是邏輯哲學。作者首先系統(tǒng)介紹國外學者關于邏輯哲學這一概念的主要觀點,包括有普特南、斯特勞森、哈克等人的觀點,以及反映在《哲學邏輯雜志》、《邏輯的歷史和哲學)}、《哲學邏輯手冊》和《邏輯哲學在波蘭》等著名雜志及文集的編輯方針中的觀點;然后評述了國內學者的一些主要觀點,包括有張尚水、陳波、周北海等人的觀點;最后在對以上觀點進行分析比較的基礎上提出了自己的見解。作者認為,邏輯哲學就是以非技術的方式研究邏輯問題。邏輯問題可以從兩方面考慮。一方面從邏輯系統(tǒng)出發(fā),涉及兩類問題,一類是邏輯常項及其相關問題,另一類是關于系統(tǒng)的性質問題。另一方面從語義出發(fā),主要涉及的是真、可滿足等問題。對邏輯問題進行技術性的研究就是建立形式系統(tǒng),提供語義說明。非技術性的研究是探討除此以外所包含和涉及的一些問題。2.第一章《什么是邏輯》,由李小五撰寫。作者把這一復雜問題分解成幾個較簡單的問題(研究對象、邏輯語義和邏輯系統(tǒng)),在前三節(jié)中逐節(jié)進行討論;第四節(jié)分析了現有文獻中的幾種具有代表性的邏輯定義,指出它們的優(yōu)缺點,然后提出作者自己的邏輯定義;最后一節(jié)討論了邏輯與非邏輯的界限問題,對什么是邏輯作進一步的闡述。作者認為,邏輯研究的對象通俗地說是推理形式的正確性,較為學術性地說是推理形式的有效性。邏輯關注的推理形式通常不是個別推理者的推理和推理形式,而是某個范圍內的所有推理者的推理形式,尋求適用于一定范圍的所有正確的推理形式。邏輯語義是對邏輯語言的解釋。邏輯語義主要可以分為哲學型的語義和數學型的語義兩類。前者是基于哲學概念的語義,迄今發(fā)展最為全面的是可能世界語義;后者是基于數學概念的語義,用得比較多的有代數語義、拓撲語義和概率語義。邏輯系統(tǒng)的主要形態(tài)有公理化系統(tǒng)、自然演繹系統(tǒng)、表列系統(tǒng)以及推理關系系統(tǒng)。作者從三層意義上給出邏輯的定義。第一層次上的邏輯(統(tǒng)稱為對象邏輯)就是用全面系統(tǒng)的方法來刻畫一定范圍內有效的全體推理形式。第二層次上的邏輯是關于所有的對象邏輯的理論。第三層次上的邏輯是最寬泛意義上的邏輯,是指作為一門研究推理的科學的邏輯。作者在討論邏輯與非邏輯的界限問題時還針對國內學界對邏輯的誤解發(fā)表了自己的意見,認為在大學、特別是在研究生中,講授普通邏輯是一種智力浪費和歷史倒退。3.第二章《否定》,由張清宇撰寫。本章處理關于否定的問題,刻畫了各種否定的一般特征及其分類等。第一節(jié)用正交語義、星語義和四值語義討論了出現在各種非經典邏輯系統(tǒng)中的否定:布爾否定、正交否定、直覺主義否定、德摩根否定,以及這些否定的若干變種,井建立起了這三種語義之間的聯系。第二節(jié)用克里普克關系語義理論處理否定,將否定處理成一種不可能算子,介紹了公理系統(tǒng)N,建立起了有關否定的各種邏輯規(guī)律與可達關系的各種性質之間的對應。第三節(jié)討論相干邏輯中的否定,介紹了雷斯塔爾提出的相于邏輯關系語義的一種新解釋,對于語義處理給相干邏輯的解釋帶來的三個麻煩問題(星運算的涵義、選言三段論以及布爾否定)作了原則性的答復。最后一節(jié)從弗協(xié)調邏輯的觀點討論否定,具體介紹了普里斯特關于否定的觀點,論述了他如何運用真矛盾論的根本觀點來處理有關否定的各種傳統(tǒng)的邏輯規(guī)律。4.第三章《蘊涵》,由張家龍撰寫。本章討論了各種各樣的蘊涵理論。首先在第一節(jié)中介紹了古代和中世紀的蘊涵理論(斐洛蘊涵、第歐多魯蘊涵、聯結蘊涵、包含蘊涵),然后在第二節(jié)中介紹了近現代的蘊涵理論(實質蘊涵、形式蘊涵、嚴格蘊涵、相干蘊涵、直覺主義蘊涵、反事實蘊涵、因果蘊涵),最后在第三節(jié)中對蘊涵理論作了反思。作者指出,蘊涵和推理有區(qū)別,也有密切的聯系,各種不同的蘊涵都是各種不同的邏輯系統(tǒng)中的蘊涵;現有的蘊涵理論只反映了多樣性的條件聯系中的某一方面,遠沒有窮盡條件聯系的方方面面。作者還指出,只要從實質蘊涵和嚴格蘊涵的本義來理解,所謂的蘊涵怪論也就不怪了,都是相應的命題演算系統(tǒng)中的定理,刻畫了一些有效的推理形式。5.第四章((論》,由張家龍撰寫。本章討論悖論的實質及其解決方案。首先在第一節(jié)中概述了歷史上出現的種種悖論,包括說謊者悻論、各種各樣的集合論悻論和語義悖論、湯姆森的對角線引理、認知悖論和合理行動悖論。第二節(jié)評析了各種各樣的悻論定義,并提出了作者自己的定義;本節(jié)還討論了自中世紀開始的各種悖論解決方案,包括中世紀邏輯學者的方案、公理集合論、邏輯類型論、語言層次理論、克里普克的真值理論、語境敏感方案以及弗協(xié)調邏輯方案。在最后一節(jié)中作者就悻論的根源、悖論與邏輯矛盾、悖論的方法論意義等有關的哲學問題進行了論述。作者最后指出,悖論決不是謬論,它們具有重要的方法論意義,是啟發(fā)新理論產生的一個源泉,切不可低估這種意義。6.第五章《二階邏輯》,由張清宇撰寫。本章的中心議題是二階邏輯。為幫助讀者熟悉有關的技術內容,在最初兩節(jié)中論述了二階語言,以及二階語言的標準語義、亨金語義和一階語義。二階邏輯的模型理論對于處理數學基礎是很充分的,本章第三節(jié)從二階語言的表達能力、一階理論與二階理論在語義上的差別、數學實踐以及集合論等方面對此作了論述。最后一節(jié)討論了二階邏輯的邏輯地位問題,介紹了奎因、布洛斯、巴威思。王浩等人的見解。作者最后表示贊同夏皮羅的提議,為了能達到邏輯研究的目的,為了能滿足數學實踐的需要,我們必須接受二階邏輯的預設及其所有不便之處,承認二階邏輯為邏輯。7.第六章《現代邏輯的多樣化發(fā)展》,由鄒崇理撰寫本章探討現代邏輯多樣化發(fā)展背后隱藏的邏輯哲學問題。第一節(jié)闡述了經典邏輯發(fā)展更新的內在潛力和外部原因。作者指出,內在潛力在于對邏輯推論這一概念的理解的不斷深化,外部原因主要表現在承載邏輯推理的自然語言那里。自然語言蘊藏著發(fā)展邏輯的豐富題材,這些題材每時每刻都在影響著邏輯的研究模式,并且促成新的邏輯理論的產生。第二節(jié)論述了現代邏輯多樣化發(fā)展的主要模式——變異或異釋邏輯(以相干邏輯為代表)和擴充邏輯(以模態(tài)邏輯為代表)。作者認為,模態(tài)邏輯的哲學探討應以各種模態(tài)系統(tǒng)為主要研究對象,與系統(tǒng)特征有關的問題多談,關系不大的少談。第三節(jié)以蒙太格語法的內涵邏輯、話語表現結構的自然演繹邏輯、抽象量詞的邏輯系統(tǒng)、一階情境謂詞以及信息流的邏輯為代表,介紹了20世紀70年代以來出現的新的發(fā)展模式。作者指出,這種新模式所產生的邏輯系統(tǒng)大都與關于自然語言研究的結果密切相關,具有很強的自然語言特色。8.第七章《邏輯與哲學),由王路撰寫。邏輯與哲學具有十分密切的關系,本章僅從邏輯與哲學的關系來考慮邏輯符號的意義。作者在前五節(jié)中討論了一階語言、模態(tài)語言、真與意義、斷定方式以及隱晦語境,由此說明邏輯研究的問題本身也是哲學研究的問題。在最后一節(jié)中,作者脫離具體的技術方面的思想和細節(jié),從一階邏輯和模態(tài)邏輯的整體出發(fā)考慮了一些問題,包括:真之載體是什么?性質與關系有什么區(qū)別?存在究竟是什么意思?模態(tài)究竟是客觀的還是主觀的?作者認為,真之載體是句子,關系由變元的元數和量詞確定,存在的作用由量詞體現。作者還認為,抽象實體的問題實際上是與先驗認識有關的問題,因而是重要的哲學問題。9.第八章《邏輯與自然語育》,由鄒崇理撰寫。本章討論了有關邏輯與自然語言的關系的哲學思考應該回答的兩類問題。一類是現代邏輯的自然語言擴充的原因及其具體表現的問題,即從現代邏輯三十多年來不斷擴展的大背景來看產生自然語言擴充的必然性;另一類是自然語言邏輯擴充的哲學承諾問題,即談談自然語言邏輯的一些基本概念所導致的哲學假定和引起的哲學思考。本章內容相應于這兩類問題而分成兩節(jié)。第一節(jié)系統(tǒng)闡述現代邏輯如何深入挖掘“結構”概念而確立起邏輯的自然語言研究,由此論述了第一類問題;第二節(jié)討論第二類問題,具體論述了蒙太格語法、廣義量詞理論、動態(tài)語義學以及情境語義學的哲學承諾。作者認為,從某種意義上說自然語言的內在基礎就是邏輯,自然語言的信息處理很大程度依賴于邏輯的先期研究,現代邏輯的發(fā)展使研究自然語言的可能成為現實。作者還認為,自然語言邏輯提出的許多技術手段都有某種本體論的依據,或是假定某種類型的實體存在。10.第九章《邏輯與人工智能》,由李小五撰寫。本章討論邏輯與人工智能的關系問題,主要討論邏輯如何應用于人工智能,解決了什么問題,取得了什么成就,有什么局限。人工智能邏輯就是用邏輯方法和成果研究人工智能主體如何處理知識的理論。人工智能邏輯種類很多,發(fā)展比較完善的有缺省邏輯、非單調模態(tài)邏輯和限定邏輯,本章內容相應于它們而分成三節(jié)作具體論述。作者最后指出,前面建立的各種人工智能邏輯都有不少問題;人工智能邏輯的最終目的應該是建立對計算的、有實際應用意義(不僅僅停留在理想水平上)的知識處理系統(tǒng)并在計算機上實現,而這個任務看來任重道遠。本書的撰寫是在2000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邏輯哲學導論”(批準號00BZX032)和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重點項目“邏輯哲學導論”的資助下進行的。本書的出版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出版基金資助。在項目開展研究的過程中,我們充分發(fā)揮本課題組成員都集中在同一研究室的優(yōu)勢,采用經常性的分散交流和適當的集中討論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最后分頭撰寫各人比較熟悉的專題。優(yōu)勢明顯,弱點也明顯。由于課題組成員各自有不同的背景和興趣,全書難以取得一致,好在各章獨立成篇,不至于完全影響閱讀。同時,也正由于都集中于同一研究室,造成能力上和研究方向上的限制。本書的內容有所局限,未能全面論述邏輯哲學方面的問題(書名《邏輯?lei=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