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文化的核心是自然審美意識,其生成與發(fā)展本于人對自然的不同體認,而這種不同,又為社會文化發(fā)展進程制約。某種自然審美意識的生成與演變,作為民族文化形態(tài)的一個方面,往往蘊涵著更為深層而獨特的文化因子。中國傳統的社會政治結構,決定著傳統文化主干的士大夫階層與集權體制長期的對峙與同一,這種對峙與同一往往以各種形式加以呈露,而山水文化無疑屬于一方極為重要的領域。以士人為主干的山水文化的普泛和衍射,甚至波及整個人文觀念的變化,造就了傳統文化中獨有的“山水文化體系”。歷史地看,自然審判意識的生成,常常伴隨著人的意識的活躍,人的情感的釋放,人的心態(tài)的自覺。與其說人在自然中發(fā)現了美,毋寧說人在自然中發(fā)現了自身。因為人的感覺對(自然)對象的把握,是一種主體在對象世界中直觀自身的活動,是一種主體在對象世界中發(fā)現自己、認識自己、肯定自己、創(chuàng)造自己的活動,是人的自我價值在外在事物中的實現。中國山水文化發(fā)展的全部進程可以證實這一點。本書正文十二題,前九題重在清源,圍繞唐前詩畫與山水文化發(fā)展的主要脈絡作了概括性梳理;后三題重在正本,以山水詩畫聯袂為中心從兩個側面作綜合性考察。附錄五題,就與本書相關章節(jié)加以補足,希求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