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1月25日至27日,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在廣東省東莞市召開了全國案例審理工作會議,中央紀委副書記曹慶譯同志出席會議并作了重要講話,中央紀委常委傅杰同志代表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作了題為《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的案件審理工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服務》的工作報告。會議全面回顧總結了近幾年來案件審理工作的情況,高度概括了七條基本經驗,分析了新形勢下案件審理工作四個方面的特點,對審理干部素質提出了六條具體要求,就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的案件審理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會上20多個單位作了口頭或書面發(fā)言,從不同的角度介紹了他們開展案件審理工作的經驗,與會同志一致認為,會議開得很成功,達到了預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