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與天才對天才一即人才問題的認識,歷來爭論激烈、對立嚴重,可以說,是哲學領域中一座霧氣沉沉的魔宮。什么是天才呢?一個哭聲響亮的嬰兒,人們不會稱他天才,而世界三大男高音演員,人們叫他們天才歌唱家;一個動作有力的孩子,人們也不會稱他天才,而世界舉重冠軍,人們便可稱他為天才運動員。由此可見,通常人們所指的天才,并不是具有天生的才能的人,而是在社會生活中有了杰出成就的人?,F(xiàn)實生活中,人與人的作用確實有所不同。有的人,他的發(fā)明駕馭物質爆發(fā)出了千百萬人都拿不出的力量;有的人,他的創(chuàng)造辦到了千百萬人都辦不到的事;有的人,他能夠動員和組織千百萬人的智慧和力量;有的人,他能夠獲得千百萬人的信服和崇敬。人們因此認為他們“聰明”、“腦袋特別靈”,甚至是“生而知之”的“上智”。在這個趨勢之中,難免也夾雜著出于某種目的的吹捧和阿諛。于是,一些狂妄的人忘乎所以,自居天才,飛揚跋扈,攬權奪利;另一些天真的人,拜倒在“天才”面前,喪失了對自己的信心,放棄了前行的方向。而另一部分人恰恰相反,他們認為,“人們的才能不是生來就有的,而是通過社會實踐獲得的”。他們毫不含糊地采取了堅決反對天才論的立場。但在這反對中,卻又承認了“天才就是比較聰明一點”(《哲學小詞典——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部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5月版78頁)。其實,聰明便是一種天生的才能。他們可以分配一個嗓音優(yōu)美的姑娘去做建筑工;可以指派一個生物學權威去掃大院。但他們無法訓練一個身高比俾格米人還矮的人去爭奪跳高世界冠軍;無法叫一個色盲患者去當司機。那么,究竟應該怎樣來理解天才問題呢?人性是一個過程。它隨著人的(總體和個體)自然本質的發(fā)展而發(fā)展;它隨著人的(先天和后天)理性能力的發(fā)展而發(fā)展;它隨著人的(繼承和突破)社會理性的發(fā)展而發(fā)展。人性的這三個發(fā)展是統(tǒng)一的,同時并存的,它在逐個包含中實現(xiàn)著突破,在每個發(fā)展的下半截中產生出新的內容來,從而推動著個體人性的全面前進。我們既不應把這三者割裂,否定了它們的逐級包含;又不應把這三者混為一談,抹殺了它們的區(qū)別。首先,人的才能有天賦成分。因為,人類的遺傳物質只是大致相同,不是絕對一樣,因此,有的人有這方面的天生特點,有的人有那方面的天生特點,這些特點在一定條件下成了優(yōu)點和長處,便是一種天生的才能(欲性才能)。雖然基因與人的才能的關系、基因影響人的才能的形式和過程、基因對人的才能作用的確切程度,人類還未透徹地了解,但基因與人天生的才性能力有關,卻是可以定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