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民法典
總則 法律的公布、效力及其適用
第一編 人
第一章 民事權利的享有及喪失
第二章 身份證書
第三章 住所
第四章 不在
第五章 結婚
第六章 離婚
第七章 父母子女
第八章 收養(yǎng)與非正式監(jiān)護
第九章 親權
第十章 未成年、監(jiān)護及親權的解除
第十一章 成年、禁治產及裁判上的輔助人
第二編 財產及對于所有權的各種限制
第一章 財產分類
第二章 所有權
第三章 用益權、使用權及居住權
第四章 役權或地役權
第三編 取得財產的各種方法
第一章 繼承
第二章 生前贈與及遺囑
第三章 契約或合意之債的一般規(guī)定
第四章 非因合意而發(fā)生的債
第六章 買賣
第七章 互易
第八章 租賃
第九章 合伙
第十章 借貸
第十一章 寄托及訟爭物的寄托
第十二章 賭博性的契約
第十三章 委任
第十四章 保證
第十五章 和解
第十六章 民事拘留
第十七章 質押
第十八章 優(yōu)先權及抵押權
第十九章 對于債務人不動產的強制執(zhí)及債權人間愛分配的順位
第二十章 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