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審查標準問題是一個重要的、全新的、理論與實踐密切結合的問題。確立科學的行政訴訟審查標準理論體系,將會對我國行政訴訟法學理論和實踐乃至行政法學的發(fā)展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尤其是對實踐的發(fā)展具有重大的指導價值。但是在目前已經形成的行政訴訟法學研究體系中,很少能夠看到對行政訴訟審查標準的系統(tǒng)研究和闡釋,即便是在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學研究比較發(fā)達的法治國家,也不例外。本文將嘗試作這方面的努力。全文共分九章。本書從闡明行政訴訟審查標準的基本概念入手,首先對決定審查標準基本理念予以闡述,首次提出了權利有效保障原則、行政裁量與行政判斷余地理念等特別理念,進而對審查標準的三個基本前提進行了討論,即合法性審查、合理性審查與合目的性審查,并附帶論及危險性審查。書中指出,三個基本前提下應分別適用不同的審查標準:1.合法性審查前提適用權限、程序正當和適法正確標準;2.合理性審查前提下適用比例適用標準;3.合目的性審查前提下適用目的正當標準。全文以此為綱建構行政訴訟審查標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