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序我期望這套著作能夠成為:法學成果的初步展示,法學研究的有益工具,法學學子的一葉輕舟。懷著美好的愿望,我及我的合作者們,開始了如下思考,并努力為之。歷史上的財富如果沒有被保存,或者沒有被發(fā)掘而著意保存,將永遠是無人知道的古董,其財富的價值就會被大打折扣,簡直就是被歷史的纖塵所湮沒。我們所做的工作未必能達成保存歷史財富這一理想,但的確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將前人的思想成果予以記錄,使那些本身就閃耀著光芒的學術思想,盡可能多地在法學的天空中閃爍,給現(xiàn)實以絲絲光亮?,F(xiàn)實的精神成果,如果不被當世所認識,并被作為文明成果而受到重視,它也會因此而減少應有的意義,甚至也會為歲月所塵封。中國法學正處于走向繁榮的時代,許許多多的法學家都會在這一時期作出自己的理論貢獻。我們不奢望無一遺漏地層現(xiàn)他們的所有高論,但我們在努力為他們的星光與燦爛提供一個可供后學觀測的視點。精神財富與物質財富的重大差異之一,即物質財富的使用價值總是相對有限的,每一次使用都可能導致其效用的削減。而精神財富卻具有相對無限的使用價值,每一次使用甚至會使其被撣去歷史的塵埃而閃現(xiàn)出穿越時空的光輝。精神成果的重復使用不僅造福于后世蒼生,而且也使其創(chuàng)造者享有無上的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