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血壓防治指南》(2005年修訂版)在多次廣泛征求有關學科專家意見的基礎上,由我國20余位心血管、腎臟、內分泌、神經科、婦產、行為、營養(yǎng)、管理專家組成的委員會歷時一年多修訂編寫完成。本次指南的修訂是根據(jù)我國近年來的心血管流行病學和循證醫(yī)學的進展,并參考《2003年WHO/ISH高血壓處理指南》及國外最新研究成果和指南完成的。近年來,由于社會經濟的快速發(fā)展和人們生活方式的變化,我國的心血管病發(fā)病率及相關危險因素均有增長的趨勢。據(jù)2002年全國居民營養(yǎng)與健康狀況調查資料顯示,我國成人高血壓患病率為18.8%,全國有高血壓患者約1.6億。但高血壓的知曉率、治療率及控制率均很低,我們面臨的高血壓防治任務是非常艱巨的。本指南從我國高血壓流行狀況和防治實際出發(fā),提出符合國情的全人群和高危人群相結合的防治策略,強調人群防治,同時加強高血壓病人的治療。高血壓的危害性除與患者的血壓水平相關外,還取決于同時存在的其他心血管病危險因素以及合并的其他疾病情況。因此,在高血壓的定義與分類中,除仍將高血壓的診斷標準定在收縮壓≥140mmHg和(或)舒張壓≥90mmHg;根據(jù)血壓水平分為正常、正常高值血壓和1、2、3級高血壓之外,還應當根據(jù)合并的心血管病危險因素、靶器官損害和同時患有的其他疾病,將高血壓患者分為4層(組),即低危、中危、高危和很高危,并依此指導醫(yī)生確定治療時機、治療策略與估計預后。治療高血壓的主要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降低心血管發(fā)病和死亡的總危險。這就要求醫(yī)生在治療高血壓的同時,干預患者檢查出來的所有可逆性心血管病的危險因素,并適當處理病人同時存在的各種臨床情況。對于一般高血壓患者降壓目標應是140/90mmHg以下,而對于合并糖尿病或腎病等高危病人,血壓應降至130/80mmHg以下。在初始用藥的選擇方面,主要根據(jù)個人病情及經濟情況。依照我國的現(xiàn)狀,群體的治療應是盡可能在一般高血壓患者中推薦使用廉價的降壓藥物,首先提高治療率,并根據(jù)指南逐步提高控制率。臨床醫(yī)師可以根據(jù)患者的病情選擇利尿劑、(阻滯劑、鈣拮抗劑、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或血管緊張素II受體(AT1)拮抗劑(ARB)以上幾種藥物的一種或一種以上,或由上述藥物組成的固定低劑量復方降壓制劑。為使血壓達標,大多數(shù)高血壓病人需要兩種或兩種以上降壓藥聯(lián)合應用。改善生活方式對高血壓的防治十分重要,高血壓患者及血壓正常高值人群都應認真落實于日常生活中。對特殊人群的防治,包括老年高血壓、妊娠高血壓以及同時患腦血管病、冠心病、心力衰竭、糖尿病或腎臟疾病的高血壓病人,指南也有相應的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