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普通法世界里最聰明的學者嘗試——并非自衛(wèi)而是創(chuàng)造性地——思考政策變化對法治所構成的挑戰(zhàn)?!钤谛碌姆潘梢?guī)制運動和私人承擔公共職能的背景下提出的行政法學傳統問題:行政法的使用范圍為何?公私法的區(qū)分還有意義嗎?它們是“對立的象征”還是僵死的劃分?究竟是市場需要法律的控制,還是市場本身就是法治的一種新形式?☆沒有人云亦云的泛泛之談,只有對于公私法交融現象的一些認真踏實的思考。十五位學者突破戴雪以來的狹隘視角,給出不盡完美但是明確的回答:不允許由減縮政府規(guī)模引入私人機構而產生的“新領域”脫離公法的控制!作者從沙礫般繁多的案例中選擇范本、并對其條分縷析以揭示法律原則演變的細致方法讓人驚嘆。也因此啟示我們,那些較早的被取代的觀念從不會完全消失,它們只是潛伏于法律系統內部,等待在法律和政治爭論中被重新發(fā)現和利用。[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