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者將懷著對讀者和作者的溫情與敬意,持守對學術和法治的虔誠與審慎,以《廈門大學法律評論》參與轉型中國的學術建設、社會進步。一、編輯者為此所提供的形異而神一的話語平臺包括:學術專論,比較法一域外法一臺灣法,立法建議一一法條評析,實務見解(包括但不限于判解研究,及于司法與行政),法律教育,學位論文,學術觀察(如書評、學術批評、學術現象之檢討)。在必要和可能時,編輯者也將就某一特定主題以專題研討展示作者之智識于讀者。二、稿件篇幅不限,惟專論以不少于兩萬字為宜。編輯者希望作者因此得以從容鋪陳,而讀者則從條分縷析中得享閱讀之樂。三、所刊稿件若因版面所限,編輯者將商請作者刪減。編輯者在收到稿件后兩個月內就刊用與否回復作者。四、《評論》已被列為《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之文摘源出版物,所有在《評論》發(fā)表的文章均可能為《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所轉載或摘編。 《評論》已加入《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所有在《評論》發(fā)表的文章均被同步編入CJFD。編輯者就此敬請作者于惠賜大作時慎重考慮。五、稿件一經采用,即由出版者支付稿酬(其中包括CJFD的作者著作權使用費),并提供樣書兩冊。 六、稿件請發(fā)送電子郵件至:lawrev@xltiu.edu.cn. 來稿請注明作者姓名、出生年份、性別、所在機構、學位、職稱、通訊方式,并附英文標題。作者的以上相關信息,在文章刊發(fā)時也將一并載明,以便讀者與作者之通聯(li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