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分為五編。共20章。第一編為“經濟與法律的基礎理論”總論,分為3章。第二章、第三章為“商事法基礎理論”和“經濟管理法基礎理論”,介紹本書所稱的經濟法之基礎理論,并介紹二者之間的基本關系對經濟發(fā)展的共同作用之發(fā)揮。第二編為商事法中的“商事主體法”,分為3章,即公司法、合伙企業(yè)法和獨資企業(yè)法。第三編為商事法中的“商事行為”,分為7章,即合同法、買賣法、擔保法、證券法、票據法、保險法和破產法。第四編為經濟管理法中的“競爭法”,分為4章,即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第五編為經濟管理法中的“宏觀調控法”,分為3章,即財政法、稅法和金融法。政府對經濟的宏觀調控和管理的主要表現為通過財政、金融手段進行,它們是現代政府對經濟進行宏觀管理最主要和最常見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