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現代意義上的公證制度是民國初年從西方引進的,1935年頒布一、中國現實環(huán)境對公證法律制度的影響社會需求是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礎,中國現實的經濟、政治、文化、法律狀況是中國公證制度建立的基礎。因此,認真研究分析中國的社會現狀和社會需求,是建立中國特色公證制度的前提。(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對公證制度建立的影響從經濟基礎上講,公證制度產生于商品經濟,公證的社會需求是由于商品交換而產生的,是人們在經濟交往過程中由于言而無信、背信棄義造成千萬次交易失敗而引發(fā)的一種預防機制。為了防止失信行為和交易失敗,需要找一個“中間人”來證明某事件及某行為曾經發(fā)生的真實性,這就產生了“私證”。后由于私證的權威性不夠,尚不能阻止某些失信之人對交易秩序的破壞作用,進而借用國家強制力來維護交易的秩序,遂產生了“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