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茶館有著非常悠久的歷史。大約于唐代便有雛形,于宋代漸成規(guī)模。至明清則已為時尚。古往今來,茶館的名稱很多,如茶樓、茶肆、茶坊、茶店、茶居、茶社.茶藝館等;種類也很多,如只供飲茶閑談的清茶館,專賣粗茶的野館,兼賣點心酒菜的葷茶館,帶有說書唱詞的書茶館,兼供下棋打牌的棋茶館,表演茶道的茶藝館等。茶館的基本功能是供人們喝茶、休閑、娛樂、洽談,但是也曾經“客串”過調解糾紛、解決矛盾的場所。在舊中國,時有糾紛雙方相約到茶館商談解決辦法或條件,即俗話所說的“吃講茶”或“吃品茶”,而且往往有調解人或評判人在場調停乃至仲裁,于是,茶館也就有了一點法院的功能。 筆者到世界各國訪問,很喜歡參觀當?shù)氐姆ㄔ?,不僅要旁聽審判,而且要欣賞其建筑布局和雕塑繪畫。在筆者看過的法院中,有的高大威武,有的精致玲瓏:有的古香古色,有的現(xiàn)代摩登;有的令人感到莊嚴肅穆,有的讓人感到親善平和。法院的基本功能是定分止爭,在公平正義的前提下維護社會安定。為此,法院既需要威嚴性,也需要親民性。古代法院的設計往往注重前者,而現(xiàn)代法院的設計則更加強調后者,包括設有專門供律師和當事人休息、談話乃至飲萘或咖啡的場所,于是,法院似乎也有了一點茶館的功能。有茶,就會有茶館;有法,就該有法院。現(xiàn)在,有些超豪華的茶館的門檻很高.門臉很嚇人,讓人望而卻步;有些法院的門檻也很高,門臉也很嚇人,讓人敬而遠之。近聞有些地方出現(xiàn)了一種“返古”現(xiàn)象,鄉(xiāng)民在遇到糾紛時不去法院,而是由當?shù)亍伴L老們”調解或進行“神明裁判”。這很值得我們從事法學研究和司法實務工作的人深思。竊以為,茶館的門檻過高,百姓可以自己回家解決飲茶的需要,于國于民并無大害;但是,倘若法院的門檻過高,百姓都自己去尋找解決糾紛的途徑,那對社會來說就是后患無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