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來,眾說紛紜探計律師出書熱,我不禁想起一句名言: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建立學習型律師隊伍,無論從律師行業(yè)建設,還是國家法治建設,都應該是有百益而無一害的宏偉規(guī)劃,律師出版專著,恰恰說明律師的理論與實踐功底達到了一定層次,恰恰是律師學習型隊伍建設的一種表現。而作為遼寧省律師協會會長的潘公明律師,竟然能在百忙中出版自己的專著,學習型隊伍的影響可謂深遠?!镀髽I(yè)破產法》的頒布實施,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fā)展過程中的一件大事,而在這部法律中,將管理人制度通過法律的形式規(guī)定下來,可以說是對中國律師增加了責任,開拓了市場。律師在企業(yè)破產中大有所為。這本書的內容為律師今后辦理破產案件起到了很好的指導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破產法在實踐中的熱點和難點,是律師甚至其它擔任管理人的單位和個人的一部啟迪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