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為高等學校經濟管理類專業(yè)教授與學習稅收制度與管理課程編寫的教科書,也可作為經濟管理部門干部培訓的教材。關于書的名稱,首先要做一些說明。10多年前,與此類似的書幾乎都稱作《國家稅收》。10多來年,為滿足注冊會計師考試的需要,與此類似的書又在相當大的范圍內被稱作《稅法》或《稅收法》。我們將書的名稱定為《中國稅收》,而不再稱作《國家稅收》或《稅法》、《稅收法》,主要是出于以下幾點的考慮:首先,稅收制度與管理問題屬于經濟管理問題,研究稅收制度與管理的學科屬于經濟管理學科。將本書的名稱定為《中國稅收》,而不是《稅法》或《稅收法》,更符合稅收制度與管理的學科屬性。其次,稅收的課征主體具有唯一性。過去,人們習慣于將稅收的課征主體稱作國家,而更準確地說,稅收的課征主體則應當是政府。無論是將稅收的課征主體稱作國家還是稱作政府,由于稅收的課征主體具有唯一性,在稅收之前加上國家或政府總是有些多余的。國家稅收就是稅收,政府稅收就是稅收,在現實世界中不存在一個稅收之外的國家稅收或政府稅收。再次,從稅收學科的研究方向來看。根據稅收知識的表述順序,可將稅收學科的研究方向劃分為稅收原理、稅收制度和稅收管理三個層次。根據稅收知識所涉及的時序內容,可將稅收學科的研究方向劃分為稅收史和現代稅收兩個部分。根據稅收知識所涉及的截面內容,可將稅收學科劃分為中國稅收、外國稅收和國際稅收三個部分。本書將書名定為《中國稅收》,使其與《外國稅收》、《國際稅收》并列,也符合劃分稅收學科研究方向的要求。最后,本書是作為經濟管理類專業(yè)的公共課或學科基礎課的教材而編寫的,而不是作為財政稅收專業(yè)的專業(yè)課教材而編寫的。對財政或稅收專業(yè)而言,可以按照知識的表述順序,分別編寫《稅收原理》、《稅收制度》和《稅收管理》等教材。而對于其他各經濟管理類專業(yè),則更需要一本包括稅收原理、稅收制度、稅收管理等內容在內的通用教材。本書就是為滿足這一需要而編寫的。根據學習對象的學習需要,本書的內容主要包括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稅收概論,包括稅收基礎理論和稅收基本問題兩章。第二部分是稅收制度,包括商品稅、所得稅、財產稅及其他各稅三篇。每篇基本上按照稅種設章。第三部分是稅收管理,包括稅收征收管理和稅務行政救濟兩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