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第l屆現(xiàn)代奧林匹克運動會舉辦至今,隨著競技運動水平的不斷提高、運動項目的不斷增多、運動內容的日益豐富和觀眾欣賞水平的提高,奧運會各個運動項目都在不斷地更加追求健與美、力量與技術的緊密結合,而且不斷地發(fā)展變化。為了奧運會的前途與發(fā)展,國際奧委會2002年在墨西哥舉行的國際奧委會特別大會上對以前參賽項目“只進不出”的政策,進行了根本性的改革。將奧運會的比賽項目控制在28個大項,301個小項,參賽運動員為l0500人以內。每屆奧運會之后,都會對參賽大項從“33個指標”入手進行重新評估,其中包括電視收視率、觀眾喜愛程度、奧運會門票銷售和全球普及率等,在世界上開展不夠普及、獎牌由少數(shù)國家壟斷的項目都面臨被驅逐出奧運會的危險?,F(xiàn)任國際奧委會主席羅格先生在2005年6月15日接受《柏林日報》采訪時宣稱,奧運會項目應該有所改變,出于全球利益的考慮,奧運會項目的改革是必須的,奧運會項目的變更有利于奧運會未來的發(fā)展。根據(jù)廣大奧運觀眾的需求,我們從2005年開始組織了體育界的有關人士,就夏季奧運會、冬季奧運會和殘疾人奧運會的比賽項目和規(guī)則進行了綜合梳理,結集成冊,目的是使讀者對奧林匹克運動有更深的了解,對奧運會各個項目的具體情況、各個比賽項目的規(guī)則有個大致的把握,以期能夠取得傳播奧運知識、增強奧運意識、弘揚奧運精神的社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