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作為一種工程技術和文化藝術的集成絕對離不開以往人類成就的積累。換句話說,從根本上講建筑是無法真正“原創(chuàng)”的。另一方面建筑作為營造人工環(huán)境的組成要素,勢必要考慮與其他要素的相互關系,不能為批判而批判、為不同而不同。脫離環(huán)境、自以為是的“原創(chuàng)”是不應縱容的創(chuàng)作態(tài)度。其三,建筑是個社會系統(tǒng),要體現(xiàn)各方面的意志和利益,并不能完全由個人的經驗和感悟來判定和左右,否則就會四處碰壁。于是我試圖建立個簡單的算式來表達自己對“原創(chuàng)“的理解:在學習前人創(chuàng)造的基礎上十個人經驗和感悟+對環(huán)境要素和社會利益的綜合研究+有意識地與時尚和流行保持距離+在可控的范圍內把設計策略和手段推到某種非常狀態(tài)??赡苡腥藭X得這種觀點太中庸,像老中醫(yī)抓中藥,哪味都有點兒,哪味管事兒也說不清;也可能有人覺得這樣一來“原創(chuàng)”的價值被稀釋了,缺少了內在的動力,抑制了創(chuàng)作的沖動,面面俱到很難出“原創(chuàng)”作品。的確,以社會服務為宗旨的建筑職業(yè)實踐和追求“原創(chuàng)”的藝術行為在創(chuàng)作方向和立場上頗有不同,但這并不意味著這種大量性的平常建筑實踐中就沒有“原創(chuàng)“的價值。換句話說,我們職業(yè)建筑師應該以更務實的態(tài)度去“原創(chuàng)”自己的作品服務于社會。收錄在這本作品集中的“小”建筑實際上就或多或少含有所謂原創(chuàng)的價值。這也是我們年年紀錄這些作品的意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