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學(第2版)》共分五個教學單元和學習單元,第一單元為民法總論,此單元按照學科體例又分為四個分單元,分別為第一分單元民法緒論、第二分單元民事權利主體、第三分單元民事權利客體、第四分單元民事權利變動。為了教學的需要和學生學習的邏輯順序,我們將人身權制度納入民事權利主體的內容之中。第二單元為物權,包括物權總論、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和占有。第三單元為債權,此單元按照學科體例又分為四個分單元,分別為第一分單元債權總論、第二分單元合同總論、第三分單元合同分論、第四分單元法定之債。為了教學的需要,我們將侵權責任制度納入法定之債的內容之中。第四單元為知識產權,包括知識產權緒論、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第五單元為親屬權,包括婚姻、收養(yǎng)、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