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分析和論述了《呂氏春秋》與先秦各家的異同,并進而論述了“兼容并蓄”這一雜家的特點,是思想、文化發(fā)展的規(guī)律。在《呂氏春秋》之前,茍子、韓非已經不公開地采取了其他學派的觀點;在《呂氏春秋》之后,漢、唐到宋、明各大學派,也都“兼容并蓄”地吸收了其他學派的觀點,外來的佛學思想,也被某些學派所吸取。因此,《呂氏春秋》此次再版,書名改為《:兼容并蓄的雜家》,以突出“兼容并蓄”這一思想、文化發(fā)展的規(guī)律。(初版的書名《雜家帝王學——(呂氏春秋>》是叢書編者建議采用的。)“兼容并蓄”雖然是思想文化發(fā)展的規(guī)律,但能否擇優(yōu)“兼容”卻是十分重要的。比如:西漢初年的統(tǒng)治者,深刻吸取了秦王朝覆滅的教訓,崇尚清靜無為的“黃老之學”,政治思想和政治措施采取“霸王道雜之”,于是有了漢朝的盛世——文景之治。令人驚異的是,漢初崇尚的“黃老之學”,“霸王道雜之”與《呂氏春秋》的主張十分近似。《呂氏春秋》指出:“前者是事后總結得來,后者是事前預先規(guī)劃,中間隔了一個秦王朝。秦王朝的產生和崩潰,是漢初黃老之學成為統(tǒng)治思想的契機,它雄辯地證明了《呂氏春秋》思想的卓越和預見的可貴?!蓖瑫r,這也說明了“兼容并蓄”不能是簡單地湊合,而是根據現(xiàn)實情況,選擇、綜合各派優(yōu)秀思想,才能成為新的思想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