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有兩層含義,一層是生物學的,它關心的是人類體質上的差異,因而是生理學的研究對象;另一層是社會學的,它關心的是社會賦予男人和女人的行為模式,在我國把它概括為“男女有別”,我想知道的是中國古代的男女有別都表現在哪些方面,又是如何形成的,進而探詢男尊女卑的社會根源。西方性別理論用“社會性別”表示兩性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結構,因此性別分析實際是一種文化解構,分析經濟、政治、文化環(huán)境等結構性因素構成的社會機制如何架構、統(tǒng)攝了中國古代兩性的生存方式以及人們的性別觀念。這種研究需要一種能夠博采眾長、兼收并蓄的學科手段與方法,這正是文化史學的長項。文化史學是以文化現象為研究對象,弄清現象由哪些因素綜合而成,以及這些因素在綜合體中分別發(fā)揮什么作用,在分析現象形成的相互依存條件時發(fā)現它們的結構形式。現象分解的最終目的是發(fā)現歷史文化的通則、原理或規(guī)律,從而服務于社會。我國古代兩性關系的表現形式——男女有別,正是文化史學可以把握的具有穩(wěn)定性、齊一性的文化現象,如《國語·魯語上》所云:“男女之別,國之大節(jié)也,不可無也?!边@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沒有發(fā)生根本性的變化,即使是今天,我們仍可感受到傳統(tǒng)性別結構以改頭換面的形式對兩性關系的影響。這就需要我們對歷史上的兩性關系作整體考察,政治、經濟、宗教、哲學、風俗習慣、倫理道德、文學藝術、思想觀念在兩性關系上無不有所體現和反映,這些因素是相互關聯的,關聯的方式就是性別結構運作的一般原理。因此,本書采取的是一種結構分析的方法,它是一種可以進行實際操作的方法,而不是一種意義廣泛的哲學方法論。在分析中我利用了大量文化人類學的材料,之所以這樣做是基于如下考慮。我們知道,在社會科學中,與歷史學親緣最近的就是人類學和社會學,因此近些年來將文化人類學引入中國古代史研究漸成風氣,這樣做的目的一是方便進行文化比較,正像臺灣學者韋政通所言:“人類學像一面巨大的鏡子,使各個不同的文化在鏡子面前照出自己的原形,不再執(zhí)迷在各自傳統(tǒng)的神話和狹隘的觀念中?!绷硗庖粋€重要的原因在于古代史特別是上古史的學科限制。上古史研究的一個局限是史料不足,也正因為如此才有所謂二重證據法,可是考古資料常常也是不完全的,要靠人去解釋,這是上古史研究歧義頗多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利用文化人類學的研究成果是很有必要的。由于缺乏詳細的文字記載,我國上古時期兩性生活是什么樣子已經很難考證。要把問題搞清楚,很顯然僅憑二重證據法是有困難的。為此我讀了許多文化人類學的記述和理論著作,特別使我興奮的是原始部族(姑且這樣稱呼)的兩性關系常常是這些著作的一個重要內容。由此我也認識到,性別問題是個世界性的普遍話題,任何一個人類社會都存在規(guī)范兩性關系的性別制度,跨越時空、種族、民族、階級,并和這些因素交織在一起。每個社會的性別制度盡管其表現形式不盡相同,但性別不平等卻是大多數文化的共同特征,這就需要將中國性別問題的研究置于這個背景之下。近現代的土著部族雖然不能說是原始社會的遺留,但其社會規(guī)模較小,社會分工不發(fā)達,社會組織簡單,兩性的社會性差異簡單易見。恰當地利用人類學和社會學的相關研究成果,可以啟發(fā)對中國古代兩性關系的認識,如兩性的勞動分化、宗教分化、政治分化等問題都有賴于對簡單社會性別分化的分析,此其一;可以幫助我們重新審視和思考既有的許多理論,如摩爾根的母系社會就是母權社會的理論,以及知母不知父、感生神話、女神崇拜、女巫的社會地位等問題,此其二;可以幫助我們依靠舊史料研究出新成果,進一步發(fā)現并解釋很多現象,如婦女三從、殺女嬰、婦女的商品化趨勢、女禍現象、母子情結等等,此其三。雖然我在書中采用了大量異族材料,但我并不認為中國上古時期的文化與這些民族是一樣的,利用這些材料只是為了便于分析。關于書名的問題也需要作個說明。目前的這個書名是我再三考慮后定下的,題目比較大。我之所以把書名定為中國古代而不是先秦時期,是因為我論證的內容雖然以先秦為主,但也涉及先秦以后,而這部分內容又是先秦所范圍不了的,所以我把書名范圍在中國古代而不是先秦時期。本書是用文化學研究婦女史以及歷史上的性別結構,進而探討婦女社會地位的一次嘗試。這項研究不僅是為了總結過去,也是為了發(fā)現作用于性別關系的社會機制。我力求把性別研究從學者的書齋中解放出來,使它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偉大事業(yè)中成為可操作的應用性理論。歷史上曾經影響過兩性行為的因素,有些已經消失了,有些以改頭換面的形式遺留下來,有些則原封不動地延續(xù)到今天,我在緒論中以“婦女發(fā)展的現狀”開篇正是出于這種考慮。我希望本書的分析有助于在協(xié)調兩性關系的工作中使人們更加自覺、更加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