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1.《婚姻法》調整的對象是什么?
2.《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3.婚姻自由的具體內涵是什么?
4.母親包辦婚姻是否受到法律保護?
5.什么是買賣婚姻,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6.彩禮能夠要回嗎?
7.什么是重婚?受害方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8.什么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9.什么是事實婚姻?我國《婚姻法》是否承認事實婚姻?
10.什么是“家庭暴力”,如何進行救助?
11.婚姻家庭中有什么樣的道德規(guī)范?
第二章 結婚
12.結婚應具備的條件
13.婚姻的成立與生效
14.如何理解結婚時的雙方自愿
15.什么是婚約?我國對于婚約是什么態(tài)度?
16.我國的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
17.我國對晚婚晚育的政策
18.禁止結婚的親屬范疇
19.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20.結婚登記
21.婚姻登記機關
22.結婚登記程序
23.結婚登記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4.補辦結婚登記
25.結婚證書有什么作用?
26.未辦理結婚登記的起訴離婚應如何辦理?
27.事實婚姻的理解及處理
28.結婚后,男女雙方是否可以互為對方家庭成員?
29.無效婚姻的情形
30.因重婚宣告無效
31.因未到法定婚齡宣告無效
32.宣告婚姻無效的程序
33.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請求權人
……
第三章 家庭關系
第四章 離婚
第五章 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
第六章 涉外婚姻
第七章 實用流程圖
第八章 常用法律文書
第九章 常用法律法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