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本寒,1963年12月生,安徽和縣人。1981年至1985年就讀于武漢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yè),獲法學學士學位;1988年至1991年脫產攻讀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yè)碩士研究生,獲法學碩士學位;1995年至2001年在職攻讀武漢大學法學院國際私法專業(yè)博士研究生,獲法學博士學位。1985年畢業(yè)留校任教至今,歷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F(xiàn)任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武漢大學WTO學院教授,同時擔任中國法學會民法研究會理事、湖北省民法研究會副會長、《珞珈法學論壇》常務副主編、湖北省法學會理事、武漢市法學會理事等職?!¢L期從事民商法的教學與研究工作,先后主持并參與了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教委博士點基金項目、教育部文科基金項目和司法部課題項目的研究工作,獨著、主編、合著學術著作10余部,其中代表性的著作有《擔保物權法比較研究》、《擔保法通論》、《物權法》。在國家權威和核心期刊上發(fā)表論文20余篇,其中商法領域代表性的文章有《商事立法特有原則之探討》、《商號權制度研究》、《買賣標的之再認識》、《合同裁判變更的法理基礎與立法完善》、《動產抵押制度的再思考》(用筆名“賁寒”)、《財團抵押、浮動抵押與我國企業(yè)擔保制度之完善》、《一般債權質押問題之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