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一、問題的提出
二、國內外相關研究之現狀
三、研究體例
上篇 總說
第一章 刑事審前程序之解析
第一節(jié) 審前程序的界定
第二節(jié) 審前程序的特點
一、審前之偵查程序的特點
二、審前之起訴程序的特點
三、審前之裁判制度及其程序性特點
四、結語
第二章 辯護權之界說
第一節(jié) 辯護權之歷史沿革
一、辯護權生成
二、辯護權的現代進路
三、辯護權在我國的確立
第二節(jié) 辯護權的內涵及外延
一、傳統(tǒng)學說視野下的刑事辯護權
二、辯護權的二元化劃分與辯護律師的定位
三、應然性的辯護權與我國刑事訴訟司法實踐
四、我國的刑事辯護權及其完善
第三節(jié) 審前程序律師辯護權的必要性及其訴訟地位
一、審前程序辯護權的必要性
二、審前程序中律師的作用和地位
第三章 審前律師辯護權之學理思考
第一節(jié) 審前程序律師辯護權內容及法律基礎
一、審前程序辯護權內容及其演變
二、審前程序辯護權法律基礎
第二節(jié) 審前刑事辯護權哲學基礎
一、權利觀念是辯護權產生的思想基石
二、公正是辯護權踐行的價值取向
三、民主是辯護權執(zhí)著的終極目標
第四章 刑事審前程序辯護權的價值
第一節(jié) 被告人主體地位的保障
第二節(jié) 訴訟對抗與控辯平衡的內在要求
第三節(jié) 程序保障和程序分流之前提
一、辯護權與程序保障
二、辯護權與程序分流
下篇 分說
第五章 律師的會見與通信權
第一節(jié) 律師會見、通信權概說
一、律師會見、通信權的制度價值
二、律師會見、通信權具有特殊性
第二節(jié) 國內外法律對律師會見、通信權的規(guī)定
一、我國法律對律師會見權的規(guī)定
二、國外法律對律師會見、通信權的規(guī)定
第三節(jié) 我國律師會見、通信權的司法實踐及其分析
一、我國律師會見、通信權的司法實踐
二、我國律師“會見難”問題的主要根源
第四節(jié) 完善我國律師會見、通信權的對策與建議
一、賦予律師在偵查階段辯護人地位,切實保障律師會見權
二、保證辯護律師的單獨會見權
三、取消律師會見審批制度
四、修改《刑事訴訟法》第96條的規(guī)定,確立律師與被追訴人通信權
五、保障辯護律師的閱卷權,條件成熟時可確立證據展示制度
六、充分保障律師的調查取證權
第六章 律師的調查取證權及其保障
第一節(jié) 律師調查取證權釋義
一、律師調查取證權的內涵
二、律師調查取證權的法律定位
第二節(jié) 律師調查取證權的價值分析
一、實現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保障被追訴人合法權益
二、保障律師履行辯護職責,維護現代律師制度
三、確保訴訟目的實現,體現訴訟價值目標
四、實現控辯平衡,促進訴訟體制改革
第三節(jié) 兩大法系的律師調查取證權及其保障
一、英美法系律師調查取證權及其保障
二、大陸法系律師調查取證權及其保障
三、日本和意大利的律師調查取證權及其保障
第四節(jié) 我國律師調查取證權現狀及其改革設想
一、我國律師調查取證權現狀
二、我國律師調查取證權制度設計現狀評析
三、我國律師調查取證權改革設想
第七章 律師閱卷權及其保障
第一節(jié) 閱卷權的范圍和種類
一、律師閱卷權概述
二、我國律師閱卷權的范圍和種類
第二節(jié) 閱卷權的價值分析
一、發(fā)現真實
二、程序公正
三、訴訟效率
第三節(jié) 兩大法系的閱卷權的司法實踐
一、大陸法系的閱卷制度
二、英美法系的證據展示制度
三、日本和意大利的證據展示制度
第四節(jié) 構建我國的證據展示制度
一、我國律師閱卷權存在的問題
二、完善閱卷制度抑或構建證據展示制度
三、證據展示制度構建的核心難題及其解決
四、當前構建證據展示制度的具體設想
第八章 律師在場權
第一節(jié) 律師在場權的概述
第二節(jié) 律師在場權價值分析
一、律師在場權有利于重構刑訴偵查結構
二、律師在場權有利于健全我國刑事辯護制度
三、律師在場權有利于實現程序正義
四、律師在場權有利于實體真實
五、律師在場權有利于法和平性的實現
第三節(jié) 律師在場權在兩大法系的司法實踐
一、英美法系律師在場權及其保障
二、大陸法系律師在場權及其保障
第四節(jié) 我國構建律師在場權可行性分析
一、制約確立律師在場權現象之探究
二、確立律師在場權積極因素之梳理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