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門課的目的是為學習法學與經濟學的同學,打下經濟學基礎,同時也為學習法學的學生,提供與公司和政府客戶打交道時,所需要的基本經濟學知識。公司與客戶簽合同,是為了實現(xiàn)自己的商業(yè)目標。如果公司的法律顧問能夠理解合同背后的基本原理和目的,則可以把公司在合同中想達到的目的和法律文件更有效地結合起來。在民事侵權行為中,存在有關經濟賠償、陳述和專家證人交叉詢問等問題。從廣義上講,政府管理是為了達到某些社會目標,這其中通常也包含著成本和收益的權衡問題。總之,在與客戶打交道時,律師熟悉與法律問題相關的經濟學知識,更有助于他們獲得成功。這門課的學習目的很簡單:理解需求曲線和供給曲線的來龍去脈,學習市場均衡在經濟學中的含義,能夠理解并描述干預自由貿易的社會成本。其中有兩個方面非常重要,一是均衡的概念,二是利潤在指導資源優(yōu)化配置方面的作用。資源趨于流入有利可圖的部門,這是我們這門課的重點。企業(yè)受利潤驅動,資本和其他資源就會自由流動,從而保證企業(yè)生產出最受消費者認可的產品和服務。我們將會看到,在特定條件下得到的結果可能是不正當的。例如,在對方的脅迫下簽訂合同。如果雙方履行這類合同,那社會無疑會產生大量的浪費。同樣,在專利法領域,如果允許發(fā)明者擁有其發(fā)明的所有收益,那么創(chuàng)新帶來的價值就幾乎不存在了。這多少有悖于我們的直覺。由于這些問題的存在,在訂立合同時,我們有必要思考一下最優(yōu)回報結構的問題。在《給精英律師的12堂經濟學課》中,我們要花大量的時間研究許多實例。由于這些例子存在于非理想市場條件中,所以不會產生最優(yōu)的經濟結果。市場不完全,是我們需要律師的一個重要原因所在。我們將會學習,市場處于壟斷情況下產生的一些問題。企業(yè)將價格提高到競爭性水平之上,并以此賺得超額利潤時,我們要分析這么做給社會帶來的損害。在美國,反托拉斯法的執(zhí)行和公司的辯護,需要大量的律師參與相關工作,理解這一類問題,對有志于研究此領域的學生而言,是非常有用的。另外,我們還要利用大量的篇幅,來討論不完全信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