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冬根,1961年12月出生,上海市人。瑞士弗里堡大學法學博士,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國際法研究所所長、國際法學科帶頭人,曙光學者,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副會長、中國國際經(jīng)濟法研究會常務理事、民盟上海市委法制委員,《跨國法評論》主編、《中國國際私法與比較法年刊》編委,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師事務所律師。曾應海牙國際法學院(Hague Academy of International Law)之邀,以中國國際法學者身份,于l988年登上海牙國際法學院講壇,主講比較國際私法課程(Le droit international priv6 en Chine:une perspective comparative),法語授課。課程講稿發(fā)表于荷蘭《海牙國際法演講集》(Collected Courses of the Hague Academy of International Law,Martinus Nijhoff,Holland,1999,pp.111—235)第270卷。 曾任美國舊金山大學(University of San Francesco)客座教授,主講中國涉外經(jīng)濟法課程(英語授課);法國魯昂大學(Universite de Rouen)客座教授,主講國際金融法課程(法語授課);香港城市大學(City University ofHong Kong)客座教授,主講比較金融法課程(英語授課);曾為瑞士比較法研究所(Institut Suisse de droit compare)訪問學者、美國天普大學(Temple University)訪問教授、加拿大蒙特利爾大學(Universit6 de Montreal)訪問教授。主持多項全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和省部級研究項目。專長國際金融法、國際商法和國際私法的教學、研究和實務工作。在國內(nèi)外出版著作和教材20多部,發(fā)表學術(shù)論文100多篇。代表著作有《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法制環(huán)境研究》、《浮動擔保法律問題比較研究》、《信用證法律與實務研究》、《國際金融法律與實務研究》、《美國證券法律與實務研究》、《國際信貸的法律保障》、《國際經(jīng)濟法論》、《WTO規(guī)則解析》、《國際私法趨勢論》、《中國國際私法完善研究》等;代表教材有《國際商法》(“十一五”國家級規(guī)劃教材)、《國際私法》(學術(shù)教科書)、《國際私法》(21世紀普通高等學校法學系列教材)、《國際經(jīng)濟法學》等;在瑞士出版法文著作Le droit international prive de la responsabilite d61ictuelie:Evolution recent et la loi chinoise,在法國Journal du Droit International發(fā)表法文論文Chonique de jurisprendce en Chine,在英國發(fā)表論文Legal Aspects of International Project Finance for Sustainable Energy Development。多項科研成果分別獲得教育部、司法部、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多篇學術(shù)論文被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國際法學》以及《中國國際法法學精粹》等全文轉(zhuǎn)載。曾榮獲教育部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支持計劃獎、寶鋼優(yōu)秀教師獎、上海市勞動模范、上海市優(yōu)秀青年教師獎、上海市育才獎等榮譽,并榮獲上海市優(yōu)秀中青年法學家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