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環(huán)境經濟核算框架
1.1 核算目標
1.2 主要內容
1.3 技術路線
1.4 核算方法
第2章 環(huán)境污染實物量核算
2.1 水污染實物量核算
2.2 大氣污染實物量核算
2.3 固體廢棄物實物量核算
第3章 價值量核算——治理成本法
3.1 水污染價值量核算
3.2 大氣污染價值量核算
3.3 固體廢物價值量核算
第4章 價值量核算——污染損失法
4.1 水污染造成的健康經濟損失
4.2 污染型缺水造成的經濟損失
4.3 水污染造成的農業(yè)經濟損失
4.4 水污染造成的工業(yè)用水額外治理成本
4.5 水污染造成的城市生活經濟損失
4.6 大氣污染造成的健康經濟損失
4.7 大氣污染造成的農業(yè)經濟損失
4.8 大氣污染造成的材料經濟損失
4.9 大氣污染造成的清潔成本
4.10 固廢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5章 GDP核算的調整
5.1 有關概念
5.2 匯總核算內容
5.3 經環(huán)境污染調整的綠色GDP核算
第6章 技術導則
6.1 核算目標和基本原則
6.2 核算內容和范圍
6.3 實物量核算
6.4 價值量核算——治理成本法
6.5 價值量核算——污染損失法
6.6 經環(huán)境污染調整的GDP核算
6.7 核算報告的編制
附件1 綠色國民經濟核算試點省市環(huán)境污染經濟損失調查方案
附件2 綠色國民經濟核算試點省市環(huán)境污染經濟損失調查表
附件3 綠色國民經濟核算試點省市環(huán)境污染經濟損失調查指標解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