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來,上海的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有了進一步的發(fā)展,積累了新的審查經驗,國家有關部門也對抗震審查提出了新的要求。2006年,原建設部發(fā)布了修訂后的《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要點》(建質[2006]220號,以下簡稱《技術要點》)。2007年,全國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專家委員會發(fā)布了2007年工作會議文件:《關于加強超限高層建筑抗震設防審查工作的建議》、《超限高層建筑結構抗震性能目標的建議》和《超限高層建筑抗震設計可行性論證報告的參考格式及要點》。2009年,全國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專家委員會又發(fā)布了《關于加強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技術把關的建議》,對《技術要點》執(zhí)行中需要注意的若干問題提出了一些建議,包括《關于進一步明確超限高層建筑工程范圍的建議》、《關于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結論的基本要求》和《關于超限高層建筑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的若干建議》。據此,編制組對原《指南》進行了修訂,以便更好地滿足上海市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建設和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