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世界大戰(zhàn)期間,德國和日本的法制都曾法西斯化,這是一種歷史的倒退。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以后,西方國家的法律出現(xiàn)了趨于一致的趨勢,歐洲共同體法的出現(xiàn)促進了西方兩大法系的融合,西方國家的法律不斷朝著民主、進步的方向發(fā)展,許多獨立的、新的法律部門也在西方國家普遍出現(xiàn)。非西方國家的法律則由于民族獨立國家的興起而不斷發(fā)展,逐漸形成既有時代特色,又有各自國家特色的法律制度。社會主義法系的出現(xiàn)與發(fā)展無疑是現(xiàn)代法制史中影響最重大、最深遠的因素。20世紀80年代末,前蘇聯(lián)解體、東歐劇變后,社會主義國家在堅持社會主義基本方向的基礎上,結合國情對本國法律進行了較大改革,使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更具有了自己的特色。進入21世紀以后,法律全球化的浪潮不斷席卷世界各國。本書將在貫徹已故著名學者吳于廑關于“世界從分散走向一體”學術思想的同時,堅持人類學關于文化多元的理論,在寫作過程中盡量少做簡單化處理,盡量讓史料本身說話,盡量介紹有關的理論研究狀況,在此基礎上再展開一定程度的討論。具體講,本書打算通過梳理西方法律的源起與流變以及非西方法律的興衰歷程,進一步反思外國法律史的研究方法、法律的概念、法學的研究對象、法治及法學教育等法學理論問題,以“世界從分散走向一體”、“文化多元與法律多元”的理論對外國法律史進行歷史與邏輯相契合的研究,力求體現(xiàn)外國法律史的規(guī)律性與多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