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產是長期地質歷史演變與人類活動多重作用下形成的人類文明的瑰寶,但隨著人口的增加及其對環(huán)境影響的加劇,自然與文化遺產越來越受到破壞和威脅。為了加強自然與文化遺產方面的研究與保護工作,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于1972年11月16日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以下簡稱《世界遺產公約》),得到了各國的積極響應,并取得巨大的效果。遺產保護事業(yè)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一個國家文明進步的程度和教育科技文化發(fā)展的水平。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文化和自然遺產能夠提高一個國家、一個地區(qū)和一個城市在世界范圍內的知名度,甚至使一些原本默默無聞的地方一夜知名。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開展遺產保護教育有助于青年學生乃至全體國民增強對地球自然資源和本民族文化的認同感、自豪感,樹立民族的自尊心、自信心,同時也使他們學會在世界多樣文化的背景下與其他文化共處,熱愛大自然,增強環(huán)保和可持續(xù)發(fā)展意識,這對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fā)展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