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與刑訴之交錯適用》從我國臺灣地區(qū)實例及裁判出發(fā),探討刑法與刑訴之交錯適用問題,共計十四篇論文,分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探討實體法因果關系、客觀歸責之理論發(fā)展,及其并合程序法罪疑唯輕原則思維之后的運用面向。第二部分處理刑法竟合論與案件同一性的交互作用關系,分別從刑法競合論的建構、刑訴同一性的重構及兩者排列組合關系等三個角度探究。第三部分闡釋刑法各罪及其于訴訟上的調查與證明問題,并以肇事逃逸罪之致人死傷要件及誹謗罪之證明真實條款等為例,解析實體法定性與訴訟法證明的聯動性。最后一部分的裁判回顧以年度為范圍,逐筆過濾臺灣地區(qū)“最高法院”刑事裁判后,鳥瞰并簡評整個年度的刑事裁判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