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境外追繳犯罪所得國際司法合作問題引論
第一節(jié) 資產追繳與追回——緊迫的研究課題
第二節(jié) 我國在追繳犯罪所得國際司法合作中面臨的法律問題
第三節(jié) 各國在追繳合作中值得借鑒的做法
第四節(jié) 關于建立和健全我國相關法律制度的思考
第二章 通過民事訴訟從境外追回資產
第一節(jié) 通過民事訴訟追回資產的具體做法和優(yōu)點
第二節(jié) 通過民事訴訟追回資產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
第三節(jié) 關于境外民事訴訟追回資產的若干對策與建議
附錄:關于通過民事訴訟從國外追回資產工作的若干辦法(征求意見稿)
第三章 對犯罪收益的民事沒收制度
第一節(jié) 對物不對人的制裁措施
第二節(jié) 不以刑事定罪為沒收的前提條件
第三節(jié) 適用民事訴訟的證明規(guī)則
第四節(jié) 對被沒收資產相對靈活的處置方式
第五節(jié) 關于創(chuàng)建我國獨立的沒收制度的設想
案例:美國對余振東355萬美元犯罪所得的民事沒收與返還
第四章 對外國罰沒裁決的承認與執(zhí)行
第一節(jié) 建立和完善承認與執(zhí)行外國刑事判決制度的緊迫性
第二節(jié) 承認與執(zhí)行外國刑事判決的不同立法模式
第三節(jié) 中國需要自己的《國際刑事司法協(xié)助法》
第四節(jié) 承認與執(zhí)行外國刑事判決須遵循的基本原則
第五節(jié) 承認與執(zhí)行外國刑事判決的具體條件
第六節(jié) 承認與執(zhí)行外國刑事判決的基本程序
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刑事司法協(xié)助法(學術討論稿)
第五章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確定的資產返還原則
第一節(jié)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第57條第3款中文本表述質疑
第二節(jié) “對生效判決的要求”應當是沒收財產時可放棄的條件
第三節(jié) 向財產受害人返還財產應當是無條件的
第四節(jié)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第57條第3款返還原則的正確表述
第六章 恐怖組織資產的國際凍結與追繳
第一節(jié) 聯合國安理會的金融制裁措施
第二節(jié) 中國關于資產凍結與扣押的法律制度
第三節(jié) 中國商業(yè)銀行協(xié)助凍結客戶資產的法律根據
第四節(jié) 我國為執(zhí)行安理會金融制裁措施所采用的做法評析
第五節(jié) 關于完善我國實施安理會金融制裁措施國內法程序的建議
第六節(jié) 歐盟及其成員國執(zhí)行安理會金融制裁措施的立法經驗
第七節(jié) “9.11”后美國的金融反恐立法及措施
第七章 境外追索文物及其法律手段與對策
第一節(jié) 我國文物流失和追索的現狀
第二節(jié) 追索文物的重要法律依據——國際公約
第三節(jié) 關于我國境外文物追索的法律思考和建議
第八章 美國追繳犯罪所得及相關國際合作制度考察
第一節(jié) 美國與外國開展追繳犯罪所得合作的一般情況
第二節(jié) 美國承認與執(zhí)行外國沒收裁決的制度
第三節(jié) 刑事沒收制度
第四節(jié) 民事沒收制度
第五節(jié) 關于舉證責任和證明標準問題
第六節(jié) 對被沒收資產的處置和分享制度
第七節(jié) 若干分析和建議
第九章 英國《2002年犯罪收益追繳法》的沒收制度
第一節(jié) 刑事沒收制度
第二節(jié) 民事追繳制度
第三節(jié) 現金追繳簡易程序
第十章 值得關注的澳大利亞《2002年犯罪收益追繳法》
第一節(jié) 何謂“犯罪收益”
第二節(jié) 相對獨立的追繳程序
第三節(jié) 與沒收相關的輔助措施
第四節(jié) 對被沒收財物的處置:資產分享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