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說服?一言以蔽之,說服就是使對方能主動地“起而行”。也就是使對方自動自發(fā)地成為“被說服者”。因此,是否成功地說服了對方,需檢驗對方是否自動自發(fā)、自覺自愿地“起而行”。如果只是強迫性地去改變他人的意愿,那只會徒增反感罷了。誠如一位西方哲人所說:“牽馬到岸邊,強迫不想喝水的馬喝水,實在是不可能的?!迸e起槍來威脅,也只不過是為生命而暫時屈服罷了。但單憑口頭上的技巧,無法讓對方心悅誠服,更不能真正改變對方的態(tài)度和思想。正因為如此,“說服”也有其基本的規(guī)則,如果只是一味地想要說服對方,而無視這些“規(guī)則”,只會讓對方感到反感,心生抗拒;那么,即使再怎么努力,也無法說服對方。而這些“規(guī)則”,就是本書所要大力推薦的“雙贏絕對說服術”?!峨p贏絕對說服術(第2版)》擷取日常生活所見的典型案例,以淺顯易懂的方式,解說如何與人溝通、如何說服對方的準則,分析決斷、行動的重要性,甚至還有激發(fā)自身潛力的竅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