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觀全書,它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緊跟前沿,資料新穎。本書所收錄的國際私法立法資料,均為20世紀90年代以來新制定或修訂的立法,為我們把握外國國際私法立法的新近發(fā)展提供了方便。例如,德國、奧地利、土耳其、瑞士等國的國際私法分別制定于1896年、1978年、1982年和1987年,然而隨著時代的變遷和社會的發(fā)展,這些國家都不同程度地對其國際私法進行了修訂甚至多次修訂。國勇博士多年來一直密切跟蹤外國國際私法立法動態(tài),所翻譯的立法資料均為最新修訂文本,這無疑有助于讀者了解和掌握外國國際私法立法的最新發(fā)展動態(tài)。二是精心注解,內容全面。國勇博士不僅精心地翻譯了本書所收錄的外國國際私法立法資料,而且還根據他所掌握的立法資料對其中法律文獻、立法條文等做了較為詳細的注解。例如,他在書中對德國《民法典施行法》、奧地利1978年6月15日《關于國際私法的聯(lián)邦法》、瑞士1987年12月18日《關于國際私法的聯(lián)邦法》中的諸多章節(jié)、條款的修訂背景、時間、原因等進行了注解。本書較為全面的內容又輔之于精心注解的特點,既能讓讀者了解外國國際私法法律文獻、立法條文,又能讓讀者把握其修訂的背景、原因等。三是忠于原文,通順暢達。法律文獻中大量存在的長句和特有詞匯,對翻譯者的語言駕馭能力和理解力要求較高。為了使翻譯的外國國際私法立法資料既忠于原文,又通順暢達,能較好地表達原文的寫作風格,國勇博士謹慎細微、再三核校了本書所收錄的外國國際私法立法資料,防止誤譯、漏譯和曲譯,并在文件的注釋中標明了資料來源和參考過的他人譯文資料。為了易于國內讀者閱讀,國勇博士在翻譯過程中,努力使譯文符合現(xiàn)代漢語的語法及用語習慣,做到字通句順,文暢意達。